公司是经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研发中心认证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JCC”商标连续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热熔胶产品的“JCC”品牌被上海市名牌推荐委员会推荐为2015年度上海名牌(有效期为2015年12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热熔胶粘剂是一种在室温下呈固态,加热熔融成液态,在热熔状态进行涂布,借压合、冷却硬化实现快速粘接的高分子胶粘剂,由聚合物基体、增黏树脂(增黏剂)、蜡类和抗氧剂等组合配置而成,不含溶剂,100%固含量,无毒、无味,被誉为“绿色胶粘剂”。广泛应用于包装、纺织、制鞋、建筑、木材加工、汽车、电子电器、装饰、印刷装订、机械加工、医疗、涂料等领域。
根据招股书,2013年至2016年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9,761.25万元、32,436.38万元、35,113.78万元、18,225.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294.90万元、3,861.62万元、5,026.60万元、2,703.90万元。2016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697.32万元,同比增长9.36%;2016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84.59万元,同比增长7.71%。
上海天洋预计2016年度的营业收入为38,797.05万元至39,685.16万元,同比增长10.49%至13.02%;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54.33万元至5,038.75万元,同比增长2.23%至6.12%。
招股书显示,上海天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李哲龙,李哲龙持有公司股票21,660,750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48.135%。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李哲龙、李明健、橙子投资和朴艺峰,其持股比例分别为48.135%、20.025%、8.900%和8.677%。
上海天洋的股东中,朴艺峰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哲龙之妻,李明健系李哲龙、朴艺峰之子,李顺玉系李哲龙之姐,刘欢系李明健之原配偶,朴艺红系朴艺峰之妹。本次发行前,李哲龙、李明健、朴艺峰、李顺玉、刘欢和朴艺红分别持有公司48.135%、20.025%、8.667%、2.01%、0.35%和0.25%的股份。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李哲龙,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5月出生,毕业于天津大学精细化工专业,本科学历。1984年至1986年任延边公路客车厂技术员,1986年1993年任延边科技情报研究所主任,1993年至1998年任石家庄精诚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至2004年任上海三仁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2013年任天洋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上海天洋本次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1,5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22,653.92万元,分别用于“年产3.1亿㎡热熔胶网膜项目”、“年产4,800万㎡太阳能电池封装用EVA胶膜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用途”。
内控制度、会计差错遭问询
2016年10月14日,证监会公布了上海天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部分问询如下: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12年至2015年6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4.15%、26.68%、31.43%和32.21%,占比逐年增高。(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各期内外销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应收账款金额、占比及变化情况;(2)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新增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情况;(3)请发行人分析说明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增高的原因,请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动,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主要产品的的销售价格逐渐降低,而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情况未充分分析。(1)请发行人补充提供各产品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类别,分析各类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说明各产品的定价机制;(2)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化、原材料价格变化、成本归集分配说明其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3)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分产品的毛利率同行业对比分析。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料,2012年至2014年发行人存在大量由于会计差错更正导致的原始财务报表和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调整。(1)请发行人充分说明原始财务报表和申报财务报表之间产生差异的原因;(2)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说明原始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与报告期纳税申报表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差异原因;(3)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海天洋及昆山天洋所聘用财务人员的职业资格、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并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相关人员是否能够胜任对应岗位工作;(4)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发行人财务部门人员与发行人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如有,是否会影响财务工作独立性;(5)请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补充说明内部审计部门设立以来出具的相关报告和会议决议;(6)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财务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2016年12月21日,主板发审委2016年第189次会议召开,根据审核结果公告,发审委对上海天洋提出如下问询: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未将李明健、朴艺峰认定为共同控制人的原因、理由和依据。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利用员工个人卡收支货款的情况,原因及整改情况,发行人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与销售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发行人申报材料显示,2012年至2014年1-9月发行人存在由于会计差错更正导致的原始财务报表和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调整。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前述原始财务报表和申报财务报表之间产生差异的原因,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是否保持了应有的谨慎。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在热熔胶网膜和太阳能电池封装用EVA胶膜产能利用率不高、客户较为分散的条件下,利用募集资金大幅度扩大产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相关产能消化措施的可行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应收账款持续上升周转率下降
根据招股书,2013年至2016年6月,上海天洋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7,536.00万元、9,665.39万元、10,353.77万元、10,941.39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5.28%、50.43%、42.91%、40.33%,占当期公司资产总额的25.94%、29.70%、27.03%和25.72%,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5.32%、29.80%、29.49%和30.02%。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分别为4.06次、3.58次、3.32次、1.62次。
2013年至2016年6月,上海天洋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639.29万元、1,030.48万元、1,569.93万元、1,229.96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总额的3.84%、5.38%、6.51%和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