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公司被指在保护湖泊内建光伏电站,官方:已发停工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7-02-21 10:18:59

针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内泊湖里打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事,2月17日,湖北省湖泊局回应记者称,经过调查,这个项目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早在2月10日,荆州市沙市区有关部门就向涉事企业下发了停工的通知。

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打在湖里的柱桩

湖北省湖泊局湖泊综合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这件事已经移交到湖北省水利厅水政执法总队,将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启动执法程序,督促企业停工整改。

候鸟野鸭被迫到农田觅食栖息

2月16日上午,湖北省荆州市一名志愿者向记者反映,在荆州市沙市区的内泊湖水面发现了上百根柱子,疑为建设“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而铺设。

据中新网此前报道,“渔光互补”是指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结合,在鱼塘水面上方架设光伏板阵列,光伏板下方水域可以进行鱼虾养殖,光伏阵列还可以为养鱼提供良好的遮挡作用,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发电新模式。

湖北省政府官网显示,早在2013年,荆州市沙市区的内泊湖就被纳入到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中。

2012年通过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明文规定,在湖泊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防洪、改善水环境、生态保护、航运和道路等公共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上述志愿者称,施工作业扰乱了候鸟正常生活,成千只野鸭被迫飞到附近的荷塘、稻田里。

这位志愿者表示,往年每到冬季,就会有上千只野鸭到内泊湖里觅食栖息,有绿翅鸭、斑嘴鸭、赤膀鸭等品种。

公开资料显示,这三种野鸭均属于我国“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被迫到附近农田栖息觅食的野鸭


荆州市沙市区环保局:环评手续还未被审批

2月16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致电荆州市水利局和荆州市沙市区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均证实柱桩确实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而建,涉事企业为信达光伏(荆州市)有限公司。

荆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的一名李姓执法人员表示,2月8号左右,在接到志愿者的举报后,相关执法人员便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同时责令沙市区政府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信达光伏在内泊湖建设发电项目是否通过了农业、林业、水利部门的审批?该执法人员回应:“这块我不能回复,这个项目的具体情况我们这边也不好透露。但是,只能说这个项目确实存在触犯水法规的一些条例问题”。该执法人员还强调,水利部门也会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荆州市沙市区环保局综合科的一名工作人员证实,信达光伏在今年春节前确实来环保局综合科询问过意见,“确实没有(公开)环评信息,因为还没有被审批,还在审核过程中,还没批”。

针对这家公司是否属于未批先建,该工作人员表示:“应该可以这么说,今年春节前这家公司来过想办理相关手续的,但是审批需要一定时间。”

湖北省湖泊局:水利部门没批复过任何这样的项目

信达光伏(荆州)隶属嘉兴正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对于上述“渔光互补”项目是否合规的问题,正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的胡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项目不会破坏生态、有利于养殖,还能拉动当地的经济,节能减排。他表示,基于这个原因,沙市区政府部门推荐了这块地方,“我想这个手续应该是合理合法的”。

2月17日上午,荆州市沙市区招商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将内泊湖作为光伏发电站选址确实是沙市区招商局推荐的,但是自己并不知道内泊湖是在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中。

内泊湖的卫星地图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荆州市从去年开始就不再引进任何一个光伏发电项目了,但由于信达光伏(荆州)的“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在三年前就引进了,“他有湖北省发改委的指标的话,就可以继续操作。”

2月16日下午,湖北省湖泊局对此事做出回应,湖泊局湖泊管理综合处的一位官员表示,目前,湖北省水利部门没有批复过任何一家公司在湖泊的水面上开展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我们只在漳河水库和熊河水库有相关试点,利用水库的坡边搞小规模试验”。

这位官员还透露,湖泊局已经责成荆州市水利局到现场了解情况,湖泊局也马上派人去现场督察。

2月17日下午,湖北省湖泊局再次就此事向记者回应,湖泊综合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称,经过调查,这个项目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早在2月10日,荆州市沙市区有关部门就向涉事企业下发了停工的通知。

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这件事已经移交到湖北省水利厅水政执法总队,将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启动执法程序,将督促企业停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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