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飞飞一行先后查看了运漕、褒禅山光伏发电项目现场,肯定了两个项目当年建设、当年投产取得的成绩,并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经营模式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考察调研期间,市县领导还与张飞飞一行就双方在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光伏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合作,助力含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友好商谈。
FR:新华网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2/14/108746.html

张飞飞一行先后查看了运漕、褒禅山光伏发电项目现场,肯定了两个项目当年建设、当年投产取得的成绩,并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经营模式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考察调研期间,市县领导还与张飞飞一行就双方在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光伏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合作,助力含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友好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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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印发《拉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南》,明确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指南将分布式光伏项目划分为四类:自然人户用(利用自有住宅、接入电压≤380伏)、非自然人户用(利用居民住宅、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6兆瓦)、一般工商业(利用公共机构或工商业建筑、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原则上≤6兆瓦)以及大型工商业(接入用户侧电网或专线供电,接入电压≤35千伏且装机≤20兆瓦,或接入110千伏且装机≤50兆瓦)。该指南统一规范了各类项目的适用范围与技术条件,由拉萨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安徽郎溪县发布分布式光伏项目“长期在途”清理公告,依据宣城市发改委与国网宣城供电公司联合印发的专项治理通知,对已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公告明确,相关项目须在公示期内(2026年7月27日至8月26日)向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申请,并于申请后15日内实质性开工——以现场安装逆变器或至少10%光伏组件为认定标准。逾期未提交合理建设计划,或虽提交但未按期开工的项目,将被终止并网流程,予以清退。此举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效率,规范并网管理秩序。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7月23日印发通知,正式公布首批纳入“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存量项目清单。该机制依据国家及广东省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系列文件设立,旨在通过规范价格结算方式,支撑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清单项目由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经省、市两级能源部门与电网企业联合核实、公示及异议处理后确认。针对前期漏报项目,相关企业须于8月底前向属地能源主管部门补报材料;各地市需在9月底前完成审核与公示,并将信息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后续将由省级部门会同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复核,统一印发增补清单。
2026年上半年,中国光伏电池片出口呈现量价齐增态势:出口金额达32.5亿美元,同比增长88%;出口数量约63.6亿片,增长24%;折合功率约62.1GW,增长32%。出口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印度尼西亚以19.1GW跃居第一大出口国,取代印度(9.4GW,位列第二);菲律宾(5.1GW)、美国(3.9GW)等紧随其后。出口波动受政策影响明显:3月出口金额激增至9.1亿美元,主因印度ALMM电池清单于4月1日实施前的集中备货;随后5–6月回落,与库存消化及印度限制措施生效有关。分地区看,江苏、四川、浙江为三大出口省份,合计占比超六成。
安徽省发改委就《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核心是收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参与机制电价的准入窗口。新规明确: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适用该机制;但自2027年1月1日起投产的一般及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将被排除在机制电价执行范围之外,不再享受差价平衡政策,须全部电量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机制电价通过年度竞价分配保障电量,按“机制电量×(机制电价-市场均价)”结算,实现收益托底与超额返还。修订还优化了申报、电量管控、履约惩戒等配套规则。意见征集截至2026年8月19日,正式实施后将常态化开展年度竞价。地面电站、风电及户用光伏暂不受此限。(199字)
美国商务部于2026年7月13日应第一太阳能公司、韩华等八家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发起全国性反规避调查。调查核心在于审查相关产品是否存在规避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行为,具体聚焦两类情形:一是使用中国制造零部件在埃塞俄比亚完成电池及组件组装后直接出口至美国;二是先在埃塞俄比亚用中国零部件组装电池,再将半成品运至越南,利用额外中国投入品完成组件组装并从越南出口至美国。该案对应美国对华光伏双反案号分别为A-570-979(反倾销)和C-570-980(反补贴)。利害关系方可通过美国商务部官网获取案件信息并参与程序。
伊拉克卡尔巴拉安努尔光伏组件工厂于2026年6月13日正式投产,标志着该国首座本土太阳能组件制造基地建成。项目由意大利企业Ecoprogetti提供全套交钥匙解决方案,涵盖自动化产线建设、技术转让、工艺优化及人才培训等一体化服务。一期年产能超200兆瓦,可日产800块M10–144版型TOPCon半片组件,符合国际标准,并预留扩容至600兆瓦的空间。工厂落地显著提升伊拉克光伏设备本土化制造能力,降低对进口产品的依赖;同时依托标准化生产体系培育本地技术人才,助力能源结构优化与电力供应缺口缓解。作为伊拉克推进绿色能源自主化与工业升级的关键举措,该项目也是阿巴斯圣陵工程局与国际技术方合作的示范性成果,有力支撑该国能源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战略。(199字)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能源局联合修订《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旨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基于2025—2026年工商业光伏等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践,对原有细则进行优化完善。核心调整明确:自2027年起,工商业光伏项目将不再享受机制电价政策,全面退出保障性电价支持,转向完全市场化交易。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相关单位及公众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建议。附件包含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及统一格式的反馈意见表,以确保意见收集规范、有效。(199字)
内蒙古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发布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计划在辖区内建设总装机容量9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其中分散式风电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万千瓦。公告明确项目须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政策要求,实行公开竞争性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工作进展及多场景融合能力。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记录,且不得存在已获规模但长期未建的情形。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管控:分布式光伏须在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备案、12个月内投产;分散式风电须6个月内完成核准、18个月内投产。建设须坚持“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原则,严控场址、规模及投资主体变更,严禁倒卖项目,并鼓励与乡村振兴、零碳园区等融合发展。(199字)
2023年上半年,新疆绿电交易电量达159.2亿千瓦时,接近去年全年总量的两倍,创历史新高。其中,区内交易9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2%;跨省跨区交易59.4亿千瓦时,增长41%。这一成果依托于新疆新能源装机规模达1.73亿千瓦、占总装机超60%的坚实基础。区内构建了“年度+月度+月内”多层次交易体系,实行周度常态化开市与分时段精细化组织,以匹配新能源出力波动特性,并重点拓展钢铁、多晶硅、大数据中心等高载能产业绿色用电。跨区域方面,新疆利用东西部时差优势,精准对接吉林、江苏、浙江等地日间用电需求,扩大白天绿电外送,并推动长周期交易,提升跨省绿电资源配置效率。(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7月20日公布2026年第三季度新能源项目可开放容量数据:在统筹考虑各县域已核准未建设、在建等“在途”项目基础上,全省可新增接入的新能源装机容量上限为9908兆瓦(即9.9吉瓦),下限为6545兆瓦。该容量指标主要面向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用于指导后续项目规划、电网接入和并网调度工作。数据按县域单位统计,体现差异化资源禀赋与电网承载能力,旨在平衡发展需求与系统安全约束。此次公布是河北省落实新能源消纳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为相关投资主体提供明确的开发窗口期参考依据。(198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