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大实施背景
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是国发201324号。文件发布后,我国光伏市场规模迅速扩大,2013年底,光伏装机容量达1700万千瓦,到了2014年底是2800万千瓦左右,2015年底达到了4500万千瓦,2016年底又达到了7800万千瓦左右的规模。在这4年的时间,光伏的年均增长率都超过了60%。同时,也有一些问题在逐渐暴露出来。一部分落后产能没能及时地退出市场,从而导致了先进产品市场有限,同时,光伏行业技术升级非常缓慢,另外是光伏发电质量存在着隐患。这几个因素是相互关联的,这里面的原因也有很多种,包括由于实施的是固定上网电价政策,有些开发企业在进行设备招标时,往往把价格作为最主要的因素,从而导致了在价格方面的一些不是非常理性的竞争,这样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
在我参加的一些后评估中发现,有些光伏项目在第一年,组件衰减率就超过了10%,这是非常恶劣的情况。除了这些,从整个行业讲,产业面临的总形势就是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成为推进光伏大规模发展的关键。一部分光伏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不足,另外,技术落后的产品占据了市场,影响了光伏发电的质量。
二是,大家非常关心的就是经济性,也是制约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的主要因素。大家知道,相比较而言,光伏上网电价在其它可再生能源里是比较高的,每度电的补贴跟风电相比也高出两倍左右。一个严重依赖补贴的行业是缺少自身发展的生命力的。从外部来讲,我们也面临着国家的补贴资金严重不足和滞后的问题,所以,我们自身也需要提高项目的经济性。
三是从外部环境来讲,适应光伏规模化发展的电网和配套的服务体系有待逐步建立,促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的政策体系也有待完善。
2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在这种情况下,2015年6月1日,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其主要精神就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来提高光伏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准,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另外,要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光伏技术和产品,采取差别化的市场准入标准,支持先进技术产品扩大市场,加速淘汰相对落后的产品,同时也要规范光伏发电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另外就是提出逐步建立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的循环递进机制。我们的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逐步地更新换代。这个文件对于项目和设备都提出了非常明确的指标要求。对于普通的项目,它的技术指标,包括对多晶、多晶、高倍聚光组件和薄膜电池组件都提出了相应的指标。而对于实施领跑者计划的项目,也是提出了相应的指标,但明显要比上一个标准有所提升。这个的目的就是我们要为先进技术产品提供一定的市场,来支持先进产品的应用及推广。
总体是由国家能源局每年安排专门的市场规模实施领跑者计划。这些项目要明确提出采用先进技术的产品,通过建设这样的先进技术示范基地以及新技术应用示范规程等等方式来实施领跑者计划。
行业相关各方也分别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国家能源局主要提出领跑者计划示范工程的要求,里面包括了技术指标、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和信息监测相关方面的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也就是这个项目的主管方,要通过设定一些竞争性的比选机制,来选择技术能力和投资经营实力强的开发投资企业;项目的承建方,也就是开发投资企业,主要的责任就是通过市场机制来选择达到领跑者先进技术指标的光伏产品;整个项目的全过程由技术支撑机构进行全过程的技术支持服务和监测评价。
2015年实施了山西大同的第一个领跑者基地。2016年,国家批复了8个领跑者基地,都成功完成了招商。2015年这个效应还没有那么明显,但是2016年领跑者项目在整个行业确实是非常有影响力的发展方式,我觉得毫不夸张地说,如果光伏人不知道领跑者基地,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光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