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当前实际,将风电、光伏布局向东中部转移,并以分布式开发、就地消纳为主。业界认为,这样的能源布局调整将有利于“弃风”“弃光”等问题的解决。
受资源禀赋等因素制约,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大都分布在西北部,长期以来形成了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北煤南运的能源格局和流向。“但在经济新常态下,主要能源消费地区市场空间萎缩,接受区外能源的积极性普遍降低,能源送受地区之间的利益矛盾加剧,亟须对重大能源项目、能源通道作出统筹安排。”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强调。“‘弃风’‘弃光’问题主要是源于目前能源系统的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要通过能源系统整体优化来解决这一问题。”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指出,要通过优化开发布局、增强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实施能源需求侧管理等综合措施的运用,促进能源系统的优化和能源系统效能的提高,实现协调发展。
首先要优化开发布局。《规划》提出,要把风电开发布局从以“三北”为主转到以中东部为主。“十三五”时期,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的58%和新增太阳能发电的56%将集中于中东部地区。我国电力负荷中心主要集中在中东部,这些地区的风电消纳能力较强。这个布局上的转移可减少电力大规模远距离输送,有利于促进电力就地消纳。同时,中东部地区的火电、风电上网价差更小,同样的补贴额度可以在中东部地区支持更多的新能源发展。
同时,充分考虑“弃水”问题的解决和可再生能源打捆外送的实现,《规划》中输电通道比研究初期减少了不少,并主动放缓了煤电建设节奏,严控煤电规模。
其次要补上短板,增强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加强优质调峰电源建设。《规划》提出,“十三五”开工建设抽水蓄能电站6000万千瓦,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1亿千瓦,较之“十二五”大幅提高。同时,要更多地发挥存量机组的作用,实施“三北”地区火电灵活性改造。这些措施将大幅改善电力系统调峰能力,进而有效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
再次要实施能源需求侧管理,让广大用户自主参与系统调峰。据统计,在各地电力负荷中,尖峰负荷小时数均不足500小时,通过需求侧管理,可以有效减少大量新增装机,降低用户用电成本。目前,东北地区的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良好效果,“十三五”期间将重点推进该项工作。
同时要实施多能互补集成优化工程,整合不同能源品种,实现梯级利用。如采用热电冷气多联供的形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能成本,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此外,还需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尤其是在电力和天然气领域推进能源价格改革。科学的价格机制和调峰补偿机制可以让市场自主实现错峰调峰和优化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