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山子镇毛官庄村为区司法局“第一书记”帮包村,该村为省级扶贫村,共有贫困户48户、贫困人口77人。今年以来, 台儿庄区司法局 局党组成员赴该村考察54人次,并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村脱贫工作。
为促进贫困户增收,加快脱贫步伐,立足村自身实际,整合现有资源,针对贫困户多为“老弱病残”无劳动能力的实际情况,结合其他地方光伏扶贫的成功经验, 区司法局 在与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经村党员、村民、贫困户代表民主讨论后,决定2016年扶贫产业为光伏发电项目,引进建设光伏发电站一座。
该电站占地1100平方米,发电功率55kw,设计使用25年,项目总投资37万元。按照年利用小时数1460算(平均每天4小时),上网电价每度0.98元,根据55kw系统发电量估算。第一年可获得收益约78694元,20年收益约为1573880元。该项目实施后,光伏发电效益日趋明显,按照贫困户48户,贫困人口77人计算,贫困户每人每年平均可获得收益1022元,年户均收入1639元,对于贫困户来说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脱贫成效显而易见,而且还可以滚动式扶贫,发挥更高的效益。目前,村内光伏发电站已经建成,并网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