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6年竞争性配置方案出台:共695MW普通光伏指标项目参与,报价不得高于0.78元/千瓦时

来源:宁夏发改委发布时间:2016-12-05 00:10:55
  近日,宁夏印发的《2016年宁夏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显示,本次竞争性配置光伏电站项目指标为国家下达年度计划800MW中的695MW,共分7个标段,其中6个为每标段100MW,1个标段为95MW。

并且明确要求,参与竞争性配置的企业必须满足此前的产业配套投资要求,同时拟建项目必须在已规划的“十大光伏园区”内。

据知情人士消息,剩余105MW的指标或将预留作为2015年的扶贫配套指标。同时,该人士表示,此次参与竞争分配的企业达28家之多,且宁夏已建且没有指标的项目达1.1GW左右,指标的竞争可谓异常的激烈。

在评分方面,配套产业对全区经济贡献度占60分,电力接入和消纳评价、竞争性上网电价评价、技术先进性评价、企业投资能力及业绩各占10分。并且,2016年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采取最高限价政策,报价不得高于0.78元/千瓦时。

2016年1月,宁夏公布的《光伏园区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指导意见》中,对于园区建设主体选择标准:

1、拥有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具备丰富光伏电站开发经验、资产规模达到50亿元的企业。有能力根据光伏园区规划,一次建设园区电网、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配套产业项目(除能源及产能过剩项目)投资须达到30亿元以上。具体配套产业如下:





2、参与自治区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企业,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光伏扶贫项目规模及推进情况,配套一定规模光伏电站资源。

3、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通过自治区光伏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捐款用于光伏园区项目所在地民生改善。光伏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设立及光伏电站资源配套政策另行研究确定。

2015年12月30日,宁夏发改委按照配套产业与光伏电站投资比例不低于1:1的原则,初选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中民新能、济宁如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15年度10个光伏园区的开发主体。据了解,这五家企业皆在宁夏有比较客观的产业投资。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6年我区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太阳山管委会经发局:

为公平、公正、公开做好2016年国家下达我区光伏电站指标的分配工作,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性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经自治区政府同意,2016年光伏电站项目将采取专家评优的方式竞争性配置。现将《2016年我区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配置范围

本次竞争性配置光伏电站项目指标为国家下达年度计划80万千瓦中的69.5万千瓦。考虑在我区申请开发光伏电站的投资企业多、规模较大,2016年竞争性配置光伏电站指标工作重点主要包含以下范围:一是参与此次竞争性配置的配套项目必须是完全满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光伏园区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指导意见和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和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4号)中关于1:1比例要求的产业类项目,不考虑基础设施和农业扶贫类等项目。二是拟建光伏项目必须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2015年--2020年光伏园区规划的通知》(宁政函〔2015〕220号)中已规划的“十大光伏园区”内,且取得光伏园区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出具同意建设的函。三是在本通知印发之前已由各市、县(区)政府或发改委(局)部门初审并正式上报自治区发改委的项目,自本办法印发之日后,不再受理新的项目申报。

二、工作安排

1、初审。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中国电建集团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对已上报的光伏项目,按照《试行办法》开展申报企业资格审查。

2、评优。由中国电建集团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编制《宁夏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优选申报材料编制要求》,组织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资料填报并对申报资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评优。

3、审定及公示。由自治区发改委将评审结果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同意后,向全社会公示公告。

4、签订协议。待公示公告期满后,由发改委牵头,与相关市级人民政府、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评审通过的企业共同签订《四方协议》。

5、备案。自治区发改委依据评审公示结果及《四方协议》对项目进行备案。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市、县(区)发改委(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政府有关光伏资源竞争性配置的工作部署,全力协助相关企业于12月5号前完成初审工作的资料上报工作。资料包括以下内容:市、县(区)政府或发改委(局)11月30日前已上报我委申请光伏电站建设的请示,配套项目所在市、县(区)发改委(局)对于承诺配套项目真实性、可行性的证明材料,相关市、县(区)政府同意在所属光伏园区建设的函。

2、企业应对申请填报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齐全性负责,本次优选采取一次性集中评审,对企业填报不符合要求的资料不再进行二次填报或补充上报。

3、为确保评优工作的依法合规及公平、公正、公开,评优过程中将邀请包括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评审期间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次竞争性配置工作设有公示环节,如有部门和企业对公示的评优结果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我委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孔 斌 0951-8616938

马 骏 0951-6038090

邮 箱:nxdlsjy_plan@163.com

传 真:0951-8616938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 2016年我区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性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光伏园区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指导意见和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和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4号),遵循依法合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能源局下达我区2016年地面光伏电站年度开发计划。光伏发电领跑示范基地、光伏扶贫及国家规定的不受年度规模限制的项目不在本办法范围内。

第3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已由各市、县(区)发改委(局)初审并正式上报自治区发改委的项目。自本办法印发之日后,不再受理新的项目申报。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4条

参与竞争性配置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同一法人代表或法人之间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及母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参与竞争性配置的,均视为同一个出资人。不接受联合出资人参与竞争性配置。

第5条

参与竞争性配置的光伏项目须在《宁夏2015年--2020年光伏园区规划》范围内并取得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同意。

第6条

参与竞争性配置的企业必须满足自治区《光伏园区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指导意见》中关于产业配套投资的有关要求,不包含基础设施、现代农业和扶贫等配套项目。

第7条

涉及光伏电站项目倒卖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争性配置。对于已有光伏电站项目但未能按时建成并网的,原则上不得参与。对于2015年已配置光伏电站指标的企业,未能按照协议要求完成配套产业投资的,原则上不得参与。

第三章评选办法

第8条

全区2016年度光伏开发计划中共有69.5万千瓦参与本次竞争性配置。共分7个标段,其中6个为每标段10万千瓦,1个标段为9.5万千瓦,通过专家评优的方式进行具体划分。每个参与竞争性配置的企业竞标不得超过2个项目。

第9条

自治区发改委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办理具体事宜。竞争性配置分为初审和公开评优2个阶段,初审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资质和项目建设条件进行审查。公开评优由评审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履行评优程序,组织行业内专家开展优选工作,参与评优的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第10条

采用百分制评选,将配套产业对全区经济贡献度、电力接入和消纳评价、竞争性上网电价评价、技术先进性评价、企业投资能力及业绩等5项因素纳入评优范围。其中,配套产业对全区经济贡献度占60分,电力接入和消纳评价、竞争性上网电价评价、技术先进性评价、企业投资能力及业绩各占10分。

第11条

2016年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采取最高限价政策,报价不得高于0.78元/千瓦时。

第12条

评审机构评优结果经自治区发改委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期结束后,发送评审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开。自治区发改委依据评审结果对项目进行备案;自治区物价局按照竞价结果批复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依据自治区发改委备案文件办理电网接入手续;自治区相关厅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发改委备案文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

第四章有关要求

第13条

严禁企业以任何形式倒卖光伏电站项目,一经发现,随即作废评审结果。项目建设期内主体(含股东、股权比例)及主要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因兼并重组、同一企业内部分工调整、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全资子公司等原因变更投资主体或股权的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变更程序。

第14条

通过竞争性方式取得光伏指标的企业应按照批复的电价和标准开工建设,项目投产后委托相应机构开展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或造假的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15条

项目备案后3个月内须开工建设,在国家2017年下调电价前须建成并网。如无法达到上述时间节点要求,将取消资格,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第16条

根据自治区《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和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光伏电站开工建设前,通过竞争性方式取得光伏指标的企业应与自治区发改委、项目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共同签订《光伏电站配套产业项目推进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四方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并协调推进光伏电站与配套产业项目建设进度。对于不能按照《四方协议》要求完成配套产业建设的,5年内取消区内竞争性配置资格,降低已并网光伏电站上网发电利用小时数并暂缓申报可再生附加补贴资金。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12/05/105245.html
责任编辑:carol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重庆巫山县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来源:巫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3 15:45:53

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江苏沿海最大渔光互补滩涂光伏项目上半年发电2.61亿千瓦时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26-07-03 15:41:00

本文介绍了江苏沿海最大渔光互补滩涂光伏项目——南通启东吕四海域一期工程上半年运行成效及监管保障情况。该项目依托5850亩潮间带滩涂,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复合模式,建成121个光伏单元,上半年发电2.61亿千瓦时,相当于满足约51万居民年用电需求;全容量投运后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碳约49万吨,并通过光伏阵列遮蔽效应改善养殖水质,实现生态与经济协同增效。南通海事局通过组建联合监管小组、实施驻点监管与联合巡航、应用智慧海事系统及智能监控平台、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等举措,为项目建设与运维提供全过程安全支撑。下一步将持续优化海上光伏监管服务机制,助力绿色能源发展。

山西农光、渔光互补等分布式能源启动申报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09:04:43

山西省能源局于6月25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支持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及小型地面光伏等项目,并将部分参照集中式管理的光伏项目纳入申报范围。申报须立足本地资源条件与电网承载能力,突出就近接入、就近消纳特点,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农业、交通、文旅、建筑、油气等领域融合发展,呼应“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国家部署。通知强调项目管理规范性:要求申报与运营主体一致,光伏项目须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12个月内并网,严禁建设期及并网后5年内擅自转让;对无实质进展项目,由市级能源部门联合电网公司予以废止或核减规模。跨市布局的交通、油气融合类项目可由企业集团打包直报省能源局。

贵州超3.86GW风光建设指标下发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2 10:04:54

贵州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29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七星关区生团风电场等44个新能源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总装机规模达386.433万千瓦(即3.864GW),其中风电项目33个、装机245万千瓦,光伏项目11个、装机141.433万千瓦。项目覆盖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黔南州、黔西南州7个市(州),主要由国家电投、贵州能源集团及四川港投等企业投资建设。通知明确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22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6月22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办结者将取消指标。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需统筹指导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有序落地实施。(199字)

宁夏400MW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来源:华能宁夏 发布时间:2026-07-02 08:56:31

6月29日,华能宁夏公司隆基永宁4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是落实国家及宁夏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服务“双碳”目标的重要实践,总投资约11亿元。建成后将显著提升永宁县能源保供能力,优化区域电力结构,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协同进步,同时降低能耗与污染物排放,实现经济与生态效益双赢。开工仪式由华能宁夏公司联合永宁县发改局、中国安能三局及各参建单位共同参与。项目将围绕施工管控、造价对标、工期管理、质量提升和安全管理五大专项行动,推行精益化管理,致力于打造绿色标杆与精品示范工程。(198字)

广东1.35GW存量光伏指标获批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09:11:30

广东省能源局于6月30日公示首批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共15个项目参与评审,最终13个项目入选省级开发清单,总规模1.35吉瓦(GW)。此次配置依据今年1月发布的专项通知开展,旨在筛选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纳入开发建设清单,上限为150万千瓦。评审重点考察三项指标: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比例、配套储能比例及已支付资金比例。华电、华能、大唐集团各获200兆瓦以上规模,表现突出;而阳光新能源与中核集团部分项目因“已支付资金比例”得分偏低,导致综合评分不足,未获指标。此举标志着广东对存量光伏项目实施规范化、市场化准入管理。

天津下发2.53GW风、光指标清单!来源:天津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1 09:09:59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6月30日公示拟纳入该市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清单,总规模达2.53吉瓦(GW),其中光伏项目1.22GW、风电项目1.31GW。该项目清单是在各区申报基础上,经电力接入与消纳评估、部门联合审查及专家评审等程序严格筛选确定的。开发主体以大型能源央企为主,华能、中绿发、国家能源集团获配规模均超200MW;中国南水北调、华润电力、天津能源投资集团、国家电投、中国电建等企业获配规模均超过100MW。公示期为6月30日至7月6日,期间接受实名书面异议,旨在保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云南大地基光伏项目重新开展市场化竞争性配置来源:云南楚雄州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30 10:02:37

云南楚雄州发改委近日重新启动大地基光伏发电项目的市场化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装机容量6.5万千瓦,位于楚雄市(东经101.1428°、北纬24.9143°),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此前在首轮配置中因无市场主体报名而流标,现依据《能源法》及云南省多项新能源管理政策文件,依法依规重启配置程序,旨在优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推动项目有序开发与加快投产。公告明确了报名资格条件(包括独立法人资质、良好信用记录、禁止联合体及关联方重复参与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8日)、申报截止时间(7月15日17:30)及评审规则(少于三家报名则不予评审)。配置工作由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托组织实施。(199字)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宁夏电力鸳鸯湖一期宁东光伏大基地运行维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国能e招 发布时间:2026-06-29 09:53:44

6月26日,宁夏电力鸳鸯湖一期宁东光伏大基地1.5GW光伏场区运行维护服务公开招标结果公示,达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346.245万元中标。该项目位于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梅花井、石槽村及红柳矿区,地势较为平坦。运维范围涵盖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直流汇流设备、35kV集电线路(含电缆及插拔接头)、光功率预测系统、气象站、AGC与快频装置、全景监控及安防系统、无人机、网络与监控信息系统、接地系统等全部设施;同时包括场内安保保洁、道路围栏、科普中心及鸳鸯湖厂内9.4MW光伏与渣场的维护。服务内容涉及日常巡检、检修保养、缺陷处理、运行操作(含并/解列、停送电)、应急抢修、耗材供应及多项专项技术服务。服务期为一年,自2026年7月16日起至2027年7月15日止。

湖北公布2026第二批风、光项目清单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29 08:54:27

湖北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18日公布2026年度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共纳入59个项目,总装机容量483.6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49个(407.1万千瓦)、光伏项目10个(76.5万千瓦)。这批项目须严格落实电源侧储能与新能源项目一体化设计、核准、建设及同步投运要求,以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和并网友好性。各地发改委需强化统筹协调与安全监管,保障项目按期投产;仙桃市、天门市还需加快配套储能设施建设,支撑本地新能源消纳。同时,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须加快推进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高效办理接网手续,确保源网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