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定期巡查检修制度,加强后期管护机制,把贫困户分布式发电站的管护纳入到乡村干部扶贫帮扶工作范畴,确保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给贫困户带来稳定持久的收益,稳固贫困户日常生活的“油盐罐”。
二是通过光伏入股,增加脱贫户财产性收入。每户脱贫户可以投资5000元入股光伏企业建立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入股后可连续四年每年获得3000元分红收益,第五年返还入股成本。既解决了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选址和管理难题,又让贫困户获得了直接的财产性收入。
三是积极探索集体光伏电站的收益分配方式,建立扶贫基金支持贫困户产业发展。该乡十个行政村都建有6万千瓦的集中式光伏发电站,每年带来集体经济收入6万余元。该乡将村集体经济收入的60%作为扶贫基金,用于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为贫困户发展提供资金后盾。
如今,光伏扶扶贫措施已经成为该乡扶贫的主要措施,正象一束“希望之火”照亮贫困户的脱贫之路,使脱贫攻坚之火“借光”燎原。
来源:六安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