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组织编制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已经发布。同之前的规划类似,这仍旧是一部“战场指挥官”范式的规划,对电力行业的未来进行了一番全景的设计与蓝图构想。如果它在现实中得以实施,那么其他所有的行业参与者,包括企业、消费者,都将类似棋盘上的棋子,只需要是执行者,而不是根据自己的理性选择去独立决策的个体。
如何能够保证这一点,也就是规划者跟独立决策者的选择方向一致,需要更加明确、激励相容的机制设计。本文中,就加强清洁能源与电能替代的方向与目标如何实现的政策设计问题进行讨论。
清洁能源平价目标缺乏对市场动态发展的理解
最近一些光伏项目的低价格竞标的案例非常吸引人们的关注力。但是这似乎这并不代表整体行业的水平。而行业的龙头企业协鑫更是制定了2019年实现光伏平价上网的路线图。在2019年,把光伏发电成本下降至中西部地区0.4元/千瓦时,与核电持平;东部地区0.5元—0.55元/千瓦时,与天然气发电持平。
一方面,如果风光发展进一步提升,如果没有额外的政策,也会引发煤炭、核电竞争行为的改变(煤炭需求下降,价格下降,资本属于沉没成本,只基于边际成本决策),带来市场价格的进一步下降。另一方面,风光本身的技术进步带来的成本下降,也会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抵销作用。
换句话说,如果2019年,光伏的成本即使实现了0.4元/千瓦时,那个时候的核电报价绝对不是0.4元,而是要比这个低得多。这是市场动态发展的必然结果。所以,0.4元还远远不意味着“平价”。
所以,加强“清洁能源”发展的提法,需要明确的额外政策工具的引入与设计。这不会是个提个目标就可以实现的内容。
强化“电能替代”与“提高清洁电力比重”存在冲突
一方面,规划提及“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另一方面,提及“促进电力绿色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的份额。电力绿色发展,无疑是值得去做的,因为其总体效益远大于成本,但是从长期看,其也是增加整个系统的成本的,意味着更贵的电价水平。由于绿色发展,电力成本在增加(是相比不绿色发展的情况对比,而不是跟历史比较),那么相比终端的油品、天然气,甚至是煤炭,其竞争力是减弱的。
提高了电力的比重,其他替代能源的需求降低,价格会进一步下降,这同样是类似电力部门结构方面的供给侧的动态变化。这二者之间存在冲突。如果没有新的额外的机制设计,那么所谓的“加强电能替代”就会是无源之水,成为缺乏实现路径的空目标。
要实现“电能替代”,其他竞争性能源品种需要变贵
如果从价值选择上,推进“电能替代”是个“好”的目标,比如以电力代替煤炭、燃油、生物质消费,有效地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提高局地环境质量,那么必须辅以额外的政策措施,使得其他竞争性能源品种“变贵”。
“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份额,有效解决利用率低下的问题,通过实施税费政策,完整体现化石能源的环境、安全与社会成本,使其价格“贵”,进而增强电力的终端竞争力,促进终端的电能替代”类似的内容,是需要在规划基础上额外补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