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2 木联能近日,木联能i光伏大数据产品“光伏运行对标”最新公布2016年10月重点省份包括安徽、甘肃、广东、河北、江苏、内蒙古、宁夏、青海、陕西、四川、新疆、云南等省份光伏电站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其中四川平均利用小时数最高为127小时,安徽最低为46小时。
图1 2016年10月甘肃、内蒙等重点省份光伏电站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页面图
表1甘肃、内蒙等重点省份光伏电站2015年10月与2016年10月利用小时数情况
图2甘肃、内蒙等重点省份光伏电站2015年10月与2016年10月利用小时数对比图
由以上图表可以看出,2016年10月,新疆平均利用小时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4小时,四川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他四省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降低。其中新疆10月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8小时,比去年同期增加14小时;四川10月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27小时,比去年同期减少2小时;内蒙古10月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24小时,比去年同期减少5小时;青海10月平均利用小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最为剧烈,减少39小时;甘肃其次,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1小时;宁夏10月平均利用小数也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8小时。
在重点省份2016年10月平均利用小时数与去年相比多有不同程度降低的背景下,四川平均利用小时数最高为127小时,与去年同期相比也基本持平,利用小时数情况可谓是“表现良好”。据了解,2016年下半年,四川光伏市场利好消息不断。6月底,四川省能源局印发《关于2016年光伏建设规模指标配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申报条件:申报项目需有电网接入条件和送出能力并落实建设用地,并要求年内开工,否则取消年度指标;对于电网接入或送出能力严重受限的地区原则上不批准项目的指标。不仅如此,《通知》还要求申报规模超过20万千瓦,按申报项目排序取前20万千瓦项目进入专家评估。该政策改变了之前光伏电站建设实行年度计划下的备案管理制度,避免了指标浪费,也有利于减轻 “弃光限电”。
此外,10月26日,四川发改委、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以及四川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6年第四季度开始试行风电光伏部分电量市场化交易。根据《通知》,201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四川省风电光伏企业每月按发电量的25%作为市场化交易电量,对于提升四川新能源的消纳水平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除了各省光伏电站等效利用小时数,通过木联能i光伏大数据产品“光伏运行对标”还可了解各省主要市(区)利用小时数及电站利用小时数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