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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补贴大幅下调 地方成光伏“救世主”?

发表于:2016-10-14    

   正如审批(备案)权限下放至地方一样,未来光伏发电所需的补贴资金同样也需要地方承担和支持。而地方政府能给予多大程度的支持,将是行业能否挺过电价下调冲击的关键。

  最近备受关注的光伏电价调整问题,正在逐渐明晰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17年新建光伏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按资源区类别大幅降至0.55元、0.65元和0.75元,较2016年的标杆电价的降幅,分别达到了31%、26%、23%。

除了地面电站的补贴被大幅削减外,分布式光伏也未能幸免,不但在补贴标准方面不再全国一刀切执行同一价格,而是参考地面电站的模式按资源来进行区分,且各个资源区的补贴标准均遭大幅下调。

光伏

尽管仅仅是征求意见稿,还不一定就是最终板上钉钉的事,但综合此次不同新能源的标杆电价的调整意见来看,光伏可谓是“伤得最深”。这一迹象,很可能预示着一个较大的政策转向,即在新能源补贴资金整体有限的情况下,补贴资金的分配或将不再是“大水漫灌”,而是重点向具有发电量优势的新能源项目倾斜,比如风电。

与此同时,此次《征求意见稿》透露出的第二个信息是,正如此前已经将光伏电站建设审批(备案)权限下放至地方一样,未来光伏发电所需的补贴资金同样也需要地方承担和支持。

因此,此次电价下调将带给光伏行业多大的冲击,行业是否能够承受,可能还要看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由于此前不少地方已经出台了额外的补贴措施,对此不宜过于乐观。

而鉴于光伏行业或明或暗的地方保护色彩,未来可能的趋势是,光伏制造业将与光伏应用发展出现高度的地区重叠。换句话说,对于光伏制造业不发达的地区而言,出台地方补贴政策的动力恐怕并不大。这很可能也就预示着,光伏在区域发展上,会更加的集中化。

补贴不再“大水漫溉”

就当前电力行业的形势来看,传统的化石能源与新能源以及不同的新能源类别之间,其竞争关系以及激烈程度,都已经表现得日益明显。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隐含了今后的政策支持取向。

根据《征求意见稿》,标杆电价下调的主要是光伏和风能。与光伏不同,陆上风电的标杆电价的调整周期是两年一次,因此,此次确定的是2018年的陆上风电价格,其下调幅度为在2016年的基础上每个资源区均下调三分钱。

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下调陆上风电标杆电价的同时,却同时出台了针对海上风电的扶持措施。即,2018年12月31日以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元(含税,下同),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元。

两厢对比则不难发现,对于风电而言,尽管也面临电价调整,但无论是缓冲周期(2018年才适用新的电价标准),还是出台海上风电的支持措施(行业的增量),即便此次调价对风电行业会带来很大影响,但其获得的缓冲空间也更大。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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