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手教你怎么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

来源:欧乐光伏发布时间:2016-09-26 11:23:25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

目录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5

1.1定义5

1.2解释6

第二条购售电基本情况7

2.1并网方式及产权划分7

2.2设备维护管理责任范围7

2.3电量计量7

2.4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8

2.5电能计量装置维护管理9

2.6电能计量装置的校验9

2.7计量异常处理9

2.8电量计算依据10

2.9上网电量、用网电量计算10

2.10电费计算11

2.11电费结算11

2.12电能计量、计费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12

2.13资料与记录13

第三条双方的义务14

3.1甲方的义务14

3.2乙方的义务14

第四条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16

4.1合同变更16

4.2合同变更程序16

4.3合同转让16

4.4合同终止16

4.5合同解除17

4.6合同解除程序17

第五条法律责任18

5.1违约责任18

5.2赔偿责任18

第六条附则19

6.1不可抗力19

6.2合同的生效和期限20

6.3争议的解决20

6.4保密20

6.5通知与送达21

6.6文本和附件21

6.7特别约定22

附件一:主要技术参数24

附件二:计量点及产权分界点图示25

附件三: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26

正文

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署:

甲方:

(电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已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输电(供电)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拥有输电(供电)资质。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已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本合同项下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许可证编号:)(或电力业务许可证豁免证明)。

3、乙方在___________拥有/兴建/扩建,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_______兆瓦(MWp)的___________光伏电站(以下称“光伏电站项目”)。

4、甲方经营管理适于光伏电站项目运行的电网,乙方光伏电站项目已并入甲方经营管理的_______________电网运行。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在电力购售、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可再生能源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定义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

1.1.2上网电量:指乙方在计量关口点输送给甲方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1.1.3用网电量:指甲方在计量关口点输送给乙方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1.1.4甲方原因:指由于甲方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甲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5乙方原因:指由于乙方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乙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6产权分界点:指甲方资产与乙方资产的分界点。

1.1.7计量点:指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装设地点。

1.1.8并网方式:指乙方光伏电站项目与甲方电网的连接方式。

1.1.9上网电价:指甲方购买乙方电量所执行的电价。

1.1.10用网电价:指乙方购买甲方电量所执行的电价。

1.1.11紧急情况: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12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

1.1.13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如约定电费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电费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解释

1.2.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条购售电基本情况

2.1并网方式及产权划分

2.1.1乙方通过以下第_____种方式并网并向甲方输送电力:

(1)采用余电上网方式消纳发电量;

(2)采用全部上网方式消纳发电量。

2.1.2乙方通过个并网点与甲方电网连接。其中:

并网点1:并网电压等级为千伏。通过线(T接)接至千伏并网,并网容量为kW。产权分界点设在:,分界点_____侧产权属甲方,分界点_____侧产权属乙方。

并网点2:并网电压等级为千伏。通过线(T接)接至千伏变电所(开闭所、台区变等)并网,并网容量为kW。产权分界点设在:,分界点_____侧产权属甲方,分界点_____侧产权属乙方。

2.2设备维护管理责任范围

甲方、乙方按产权归属各自负责其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如产权所有方将其电力设施委托另一方或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时,应另行签订《电力设施委托运行维护管理协议》,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3电量计量

2.4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2.4.1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包括其他采集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2.4.2电能计量装置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进行配置。

2.4.3如设有电能量远方终端(包括其他采集终端),其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743-2001)的要求。

2.4.4电能计量装置应在光伏电站项目发电设备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按规定进行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2.4.5当在同一计量点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时,应分别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或安装具有正反向计量功能的电能表。

2.4.6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及改造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2.5电能计量装置维护管理

原则上发电上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由_____付费购买、安装、调试,并由_____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_____予以配合、协助和保护;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_____付费购买、安装、调试,并由_____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_____予以配合、协助和保护。

2.6电能计量装置的校验

2.6.1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校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由此发生的费用,按设备产权归属由设备产权所有人承担。

2.6.2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校验以外的校验或测试,校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若经过校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更新改造所发生的费用,按设备产权归属由设备产权所有人承担。若不超差,则发生的费用由提出校验的一方承担。

2.7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结算计量点电能表数据为依据。如果结算计量点电能表出现异常,则按对侧电能表数据确定。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2.8电量计算依据

2.8.1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_____为结算期,年终清算。上网电量以计量点电能表日_____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用网电量以计量点电能表日_____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

2.8.2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1)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计量点电能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2)如装有主、副表,当主、副表所计电量之差与主表所计电量的相对误差小于电能表准确度等级值的_____倍时,则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否则应对主、副电能表进行现场检验,只要主电能表不超差,仍以其所计电量为准;主电能表超差而副表不超差时,才可以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为准;两者都超差时,以主电能表的误差计算退补电量,并及时更换超差表计。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副表代替主表计量。

(3)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甲方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本条第2.8.1项所指_____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_____日现场抄表。

(4)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甲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若主站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2.9上网电量、用网电量计算

2.9.1上网计量电量为光伏电站项目向甲方送电、按第2.8.1项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的累计值。

计量装置应安装在甲乙双方的产权分界点处,当计量装置安装位置与产权分界点不一致时,以下损耗(包括有功和无功损耗)由产权所有人负担。

(1)变压器损耗(按计算)。

(2)线路损耗(按计算)。

2.9.2用网电量为按第2.8.1项计量点在上述所对应时段内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和所有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

2.9.3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应分别结算,不得互相抵扣。

2.10电费计算

2.10.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电价执行。本合同有效期内,遇电价有调整时,以调价文件为准。

2.10.2电费计算

(1)电费以人民币结算。

(2)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

(3)用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用网电费=用网电量×对应的电度电价(含税)

2.11电费结算

2.11.1甲方按第2.9.2项完成抄表后,应于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上网电量的统计、汇总,并向乙方出具《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并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双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尽快进行协商修正。双方对《电费计算单》的确认应当在上网电量抄录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

2.11.2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电费计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在上网电费确认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送交给甲方。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所列款项。

若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自_____日起,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支付违约金。

2.11.3甲方电网或乙方光伏电站提供有偿辅助服务业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事宜,由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12电能计量、计费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

2.12.1由于电能计量、计费差错,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一并清算。如甲方和乙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应先按《电费计算单》支付电费,事后双方再按有关规定协商退补。

2.12.2用网电费的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十条计算的光伏电站项目的用网电费,乙方应在每月_____日前结清全部电费。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甲方按规定向乙方计收电费违约金。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费之日止,逾期日期自乙方收到缴费通知后第日起计算。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交付电费,当年欠费部分的每日按欠交额的、跨年度欠费部分的每日按欠交额的计付。

2.12.3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

对于尚未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2.12.4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均应直接汇入收款方如下列明的银行帐户。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帐号时,汇入变更后的银行帐户。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帐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如确需使用其他支付方式,则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使用。

甲方: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2.13资料与记录

双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资料与记录,以备根据本合同在合理范围内对报表、记录检查或计算的精确性进行核查。





第三条双方的义务

3.1甲方的义务

3.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乙方的上网电量,并按约定支付上网电费。采用第2.1.2项约定的方式消纳电力的,甲方应接受、消纳乙方光伏电站输送的全部电力。

3.1.2在电力系统正常情况下,甲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乙方提供网供电力。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运行、维护电网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

3.1.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向乙方提供光伏电站项目运营所需电力。

3.1.5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应限制乙方发电。

3.1.6根据政府权限部门规定,对乙方管理的电厂进行辅助服务与性能指标测评,并落实测评结果。

3.2乙方的义务

3.2.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

乙方供出的电能的电压偏差、谐波、闪变及电压波动、三相不平衡等电能质量指标应满足GB/T12325、GB/T14549、GB/T12326、GB/T15543等电能质量国家标准的规定。

3.2.2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电能质量测试。乙方电能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技术改造达到国家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在并网点解列中止上网或网供电力。

3.2.3甲、乙双方关于并网调度运行的相关规定按照本合同及相应合同执行。

3.2.4按月向甲方提供发电设备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陷情况,定期向甲方提供发电设备检修计划。

3.2.5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电力行业内有关规定及光伏电站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申报次月月度电力生产计划,每年_____月前向甲方申报次年年度电力生产计划。并严格执行经甲方统筹安排、平衡后下达的发电计划。

3.2.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甲方结算其按要求提供的有偿辅助服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3.2.7执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参加辅助服务与性能指标测评,提高发电设备技术管理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

第四条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4.1合同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双方应协商修改合同相关条款:

4.1.1当事人名称变更。

4.1.2改变供电方式、并网方式。

4.1.3增加或减少并网点、计量点。

4.1.4增加或减少发用电容量。

4.1.5电费计算方式变更。

4.1.6产权分界点调整。

4.1.7违约责任的调整。

4.1.8由于供电能力变化或国家对电力供应与使用管理的政策调整,使订立合同时的依据被修改或取消。

4.1.9其他需要变更合同的情形。

4.2合同变更程序

合同如需变更,按以下程序进行:

4.2.1一方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4.2.2双方签订《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附件三)。

4.3合同转让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下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4合同终止

合同因如下情形终止。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既有债权、债务的处理。

4.4.1乙方主体资格丧失或依法宣告破产。

4.4.2甲方主体资格丧失或依法宣告破产。

4.4.3合同依法或依协议解除。

4.4.4合同有效期届满,双方未就合同继续履行达成有效协议。

4.5合同解除

合同因以下情形解除

4.5.1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4.5.2合同一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

4.6合同解除程序

4.6.1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应达成书面解除协议,合同效力因解除协议生效而终止。

4.6.2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的_____自然日后终止本合同:

(1)一方破产、清算,一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电力业务许可证;

(2)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3)合同双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终止;

(4)由于乙方原因,电站机组持续______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电;

(5)由于甲方原因,甲方持续_____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电力电量;

(6)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项。






第五条法律责任

5.1违约责任

5.1.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5.1.2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甲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

5.1.3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

5.1.4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5.1.5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2赔偿责任

在电力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合同双方各自产权归属确定,由产权所有人承担责任。产权方不承担由于违反安全和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引发事故的任何责任。

第六条附则

6.1不可抗力

6.1.1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6.1.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_____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6.1.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6.1.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6.1.5因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乙方或甲方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合同。

6.2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6.2.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2.2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本合同到期日前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要求的,本合同有效期延续年。

6.2.3在本合同需进行修改或重新签订但新合同尚未签订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6.3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在协商开始后天内未能得到解决或双方不愿意协商,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如在_____日内调解不成,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条处理:

6.3.1双方同意提请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6.3.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__________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6.4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6.5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帐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和企业名称。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企业名称并提供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后,发给变更后的企业名称。

双方接收所有该等通知及同意的地址、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如下:

甲方:

通讯地址: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

通讯地址:

传真:

电子邮箱:

6.6文本和附件

6.6.1本合同共页(含封面),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6.6.2合同附件

(1)附件一:发电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2)附件二:计量点及产权分界点图示

(3)附件三: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

(4)____________________。

6.7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合同中未尽之处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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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四川省发布的《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旨在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电力系统建设。方案明确2026—2028年全省新增新型储能规模超1300万千瓦/2600万千瓦时,按电源侧、电网侧、多场景应用三类统筹推进。其中,重点推动“风光+储能”一体化建设,在阿坝、甘孜、攀西等新能源富集区配置储能,目标使风电、光伏配储后的置信出力分别提升至11%和6%;电网侧聚焦成都、川南、川东北负荷中心及输电断面布局独立储能;多场景应用覆盖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数据中心、民生保障场所及零碳示范项目。方案还强调技术多元化发展、市场化机制完善、安全规范管理及政策要素保障,系统性构建新型储能发展格局。

华银电力:拟斥资2181.99万元投建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华银电力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5 09:26:31

大唐华银电力拟投资2181.99万元,在湖南湘潭市岳塘区湘潭中环水务三水厂建设5MW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依托水厂稳定用电负荷,所发电量优先就地消纳,已取得投资备案及建设指标,建设周期约4个月。经测算,项目全投资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达公司既定标准,具备良好盈利性。公司提示了审批滞后、工期延误及政策变动等风险,并提出四项应对措施:优化设计提升发电利用小时数、加强招采与施工管控以降低造价、实施精细化运维压降成本、拓展电力交易与绿电碳交易增加收益。项目旨在加快公司新能源转型、增强长期盈利能力,同时服务地方低碳发展目标。

丹巴巴底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顺利完工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11-04 09:04:24

丹巴巴底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近日顺利完工。该工程线路全长54.38公里,新建铁塔134基,途经海拔2050米至4400米的高寒山区,面临地形复杂、运输困难、缺氧等多重施工挑战。为应对难题,建设单位组建党员突击队,创新采用无人机牵引放线、索道运输等技术,有效突破传统机械作业受限的“盲区”。施工全过程严格落实高空作业、交叉跨越等高风险环节的安全管控措施,压实各级责任,强化全流程监管。工程如期建成,不仅攻克了高原电网建设的技术与管理难关,也为光伏电站后续并网发电和清洁能源外送提供了关键输电保障。

江苏100MW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来源: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11-03 10:30:17

江苏镇江丹阳市陵口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因选址调整启动环评重新报批。该项目由长峡清洁能源(丹阳)有限公司建设,拟在陵口镇多个行政村的水塘上方布置光伏阵列,装机容量为100MW(交流侧)、约130MW(直流侧),采用N型单晶580Wp组件及320kW以上组串式逆变器,实行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此前该项目环评已于2026年3月获批,但因当地政府规划调整导致光伏站点选址变更,总平面布置发生重大变化,不利环境影响增加,依据相关规定须重新履行环评审批程序。目前项目尚未开工,无既有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总投资5亿元,计划工期12个月(含2个月准备期)。

安徽2027机制电价竞价细则: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纳入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11-02 10:04:23

《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2027年版)》是为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部署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该细则明确,自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并网的风电、集中式光伏等新增新能源项目,须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机制电价;但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及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被明确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仅可按扣除自发自用电量后的剩余电量参与竞价。细则规定了竞价主体资格、项目准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履约保函管理、分类竞价规则及边际出清定价机制,并建立“通知—公告—申报—审核—出清—公示—公布”的标准化流程,强化公平性与可操作性。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99字)

3.84亿元光伏EPC合同终止!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1-02 08:56:28

文科股份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文科绿色工程有限公司与襄汾晶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此前签订的“绿能襄汾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金额约3.84亿元)正式终止。终止主因系光伏上网电价政策及项目用地政策发生调整,致使项目投资成本显著上升、预期收益下降,出现经济性倒挂,已不具备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协议,明确此次终止不构成任何一方违约。公司强调,该事项属正常商业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整体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华能云南120MW光伏发电项目变更来源:云龙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30 09:34:38

云南大理云龙县云顶村光伏发电项目(额定容量120MW,实际装机149.02MWp)因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于2023年10月23日由云南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受理重新报批的环评文件。该项目原于2022年9月获批,本次变动主要集中于升压站,其余光伏方阵及集电线路占地范围未变。主要调整包括:光伏组件规格由540Wp提升至680Wp,总数量由275868块减至219148块,铺设密度相应降低;项目实施主体由华能澜沧江(大理)新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能澜沧江(云龙)新能源有限公司。截至公示时,项目已开工26个子方阵,完成74640块光伏板安装、3110个立柱及29个箱变基础建设,但逆变器与箱变尚未安装。(199字)

海南:Q4分布式光伏配电网可开放容量124.4万千瓦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30 09:33:17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测算并公布了2026年第四季度全省分布式光伏配电网可开放容量为124.4万千瓦。该数据旨在科学引导省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合理布局与有序接入,避免局部电网过载或接入受限问题。通知面向各市县发展改革委、供电局及有关企业发布,配套提供详细分区域容量表(附件1),作为项目前期规划、选址和并网申请的重要参考依据。此举体现了海南在新能源消纳与配电网协同规划方面的阶段性成果,为后续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198字)

263.5MW!黑龙江第四季度可开放容量公布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30 09:29:07

黑龙江省发改委于10月28日公布2026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可开放容量,全省合计263.5兆瓦。该数据基于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依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DL/T 2041–2025)开展的全省承载能力评估结果,旨在科学引导分布式光伏项目合理布局与有序建设。公告明确,此举是为支持省内分布式光伏健康、可持续发展,避免因接入过度导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风险。后续,省发改委将联合国网黑龙江电力公司建立常态化机制,定期发布承载力评估结果,持续为分布式光伏开发提供权威、动态的接入容量信息支撑。(199字)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3个物流园区光伏项目发电超千万度来源:贵阳网 发布时间:2026-10-30 08:59:57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积极推进“零碳园区”建设,以物流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目前,博凯医药、宝湾物流和顺丰丰泰贵阳产业园三个物流园区均已建成并投运光伏项目,累计发电超1000万千瓦时。其中,博凯项目利用4万平方米屋顶,实际发电800余万千瓦时,远超原规划;宝湾项目年发电约53.6万千瓦时,已累计发电31万千瓦时,并同步推进新能源货车采购与充电桩布局;顺丰丰泰项目年发电214.3万千瓦时,累计达440万千瓦时。各项目在满足园区用电需求的同时,显著实现节能降碳——合计节约标准煤约1772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856吨,有力支撑了绿色能源就地消纳与物流产业低碳协同发展。

盐城市委书记严汉平会见高纪凡,共拓新型储能、分布式光伏、零碳园区建设等合作空间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6-10-29 09:27:47

10月26日,盐城市委书记严汉平会见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双方就深化光储融合、新型储能、分布式光伏、零碳园区及乡村振兴合作达成共识,共推盐城建设碳达峰试点城市和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