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一检察人员骗取可再生能源补贴1800万获刑,可再生能源有哪些?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着越来越突出的挑战,弃电和补贴问题首当其冲,截至2016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累计达到550亿元,今年预计将突破600亿元。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12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陕西省延安市检察院办公室原副主任张恩恺诈骗案名列其中。2013年3月11日,西安市公安局对中央纪委专案组移送的“祖宇鹏等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这一案件牵出了延安市检察院办公室原副主任张恩恺虚构事实,虚报材料骗取国家1800万专项补贴的犯罪事实。(中金网 9月18日)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初,时任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的张恩恺,在为自己公司的“生物柴油项目”筹资期间,找到北京福鞠国际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祖宇鹏。得知国家对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示范县有最高1800万的专项补贴后,张恩恺向祖宇鹏提出由其协调安塞县政府,以安塞县名义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并约定补贴资金下来后,以实拨资金的15%作为报酬给祖宇鹏等人。
在祖宇鹏以及同案犯李某、梁某等人的“运作”下,2011年6月安塞县被国家住建部和财政部列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获得1800万元补助资金,同年11月底该笔补助资金拨付至安塞县财政局。随后张恩恺注册成立了弘安辰华公司,并以采购太阳能转换设备为名,与安塞县住建局签订采购合同,后安塞县政府分三笔将1100万元补助资金拨付给弘安辰华公司。
2013年6月25日,张恩恺被陕西省纪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经公安机关调查,在张恩恺非法骗取的1800万国家专项补贴款中,除给安塞县政府指定项目支付120余万元工程款外,先后共支付给祖宇鹏390余万元,而剩余款项均被张恩恺用于偿还个人借款、给他人借款及个人消费挥霍。
2015年9月1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依法判处张恩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张恩恺提起上诉,今年3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可再生能源有哪些?
地热能
地热能是指来自地球内部的热能资源。我们生活的地球是一个巨大的热库,仅地下10千米厚的一层,储热量就达1.05×10^26焦耳,相当于3.58×10^15吨标准煤所释放的热量。地热能是在其演化进程中储存下来的,是独立于太阳能的又一自然能源,它不受天气状况等条件因素的影响,未来的发展潜力也相当大。
水能
水能是通过运用水的势能和动能转换成机械能或电能等形式从而被人们利用的能源资源。目前,水能的利用方式主要是水力发电,又称水电站。水力发电的优点是成本低、可连续再生、无污染,缺点是受分布、气候、地貌等自然条件的限制较大。中国的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近7亿千瓦,是世界上水能资源总量最多的国家。
风能
风能存在于地球的任何地方,是由于空气受到太阳能等能源的加热而产生流动形成的能源,通常是利用专门的装置(风力机)将风力转化为机械能、电能、热能等各种形式的能量,用于提水、助航、发电、制冷和致热等。风力发电是目前主要的风能利用方式。根据全国风能资源普查最新统计,中国陆域离地面10米高度的风能资源总储量为43.5亿千瓦,其中技术可开发量约为3亿千瓦,有广阔的开发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