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166号)
《关于印发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工作衔接会议纪要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409)
【济宁和新泰基地本次招商范围】
1、济宁市:6个光伏电站项目,其中3个项目单体容量为10万千瓦,3个项目单体容量为5万千瓦,全部采用农光互补或渔光互补方式建设。
2、新泰市:5个光伏电站项目,包括10万千瓦项目4个,5万千瓦项目1个,全部采用农光互补方式建设。
【投资商基本要求】
1 投资商必须是单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
2 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集团的名义,或指定旗下一家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公司参与申报。
3 投资商总资产、净资产、注册资本金均应达到一定要求。
4 业绩条件与其他基地基本相同。
5 投资商承诺在当地成立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6 投资商承诺遵循统一建设光伏基地公共设施的规定,接受公共设施的建设成果。
7 投资商无不诚信行为。
【投资商递交资料的时间、地点】
1 投资商购买招商资料日期:2016年9月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晚上18:00至20:00(北京时间)。
2 投资商资料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6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
3 投资商购买招商资料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二环安定门外大街北京凤展大酒店三层多功能厅。
4 资料文件递交地点:2016年9月25日下午17:00前告知所有购买招商资料的潜在投资人,并后续通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网站进行公告。
招商人联系邮箱:fuzhengni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