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协鑫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本公司订立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透过本公司一间或多间直接及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购买,而该等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资产,现金代价为150,000,000美元(按无现金无债务基准);其中50,000,000美元之现金代价将拨入托管账户,惟倘若干完成后条件未获达成,该笔现金代价将分派回本公司。
董事会宣布,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本公司订立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透过本公司一间或多间直接及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购买,而该等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资产,现金代价为150,000,000美元(按无现金无债务基准);其中50,000,000美元之现金代价将拨入托管账户,惟倘若干完成后条件未获达成,则该笔现金代价将分派回本公司。
1.协议
协议之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日期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3–订约方
(i)买方:本公司(透过本公司一间或多间直接及╱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ii)卖方1:Sun Edison
卖方2:Sun Edison Products Singapore
卖方3:MEMCPasadena
卖方4:Solaic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该等卖方及彼等之实益拥有人各自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将予收购的资产根据协议及销售法令项下条款及在其项下条件的规限下,于完成时,买方同意购买及该等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转易、转让、转移及交付目标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