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今日发布《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16》。报告对新一轮电力改革有以下概述: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开启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2015年11月底,为配合9号文件落实,有序推进电力改革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市场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分别从电价、电力交易体制、电力交易机构、发用电计划、售电侧、电网公平接入等电力市场化建设相关领域以及相应的电力监管角度明确和细化电力改革的政策措施。
各省市积极行动,启动了电力改革试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批复在云南、贵州省进行电力改革综合试点,在深圳输配电改革试点基础上,扩大到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重庆、广东进行省级售电侧改革试点。电力行业企业也积极投入电力改革与市场交易试点,发电企业适应市场需要,积极开展与大用户直接交易、跨省区交易、发电权交易、辅助服务交易等多种市场交易模式的探索,一些央企、地方电力企业和民营企业已陆续投资成立了售电公司,积极参与直接交易试点活动,为进一步加快电力市场化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积累了经验。
2015年,全国31个省区中已有24个省区相继开展了大用户直接交易(仅有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海南、青海、西藏等7个省区尚未开展),直接交易电量超过4000亿千瓦时,比2014年的1540亿千瓦时增长近2倍。其中11个省区交易规模超过100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