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扶贫办太阳能并网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拟对安阳县扶贫办太阳能并网发电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阳县扶贫办太阳能并网发电项目;
2、项目编号:安县采购公开(2016)105号 (总第236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254万;
5、采购规模及内容:
采购规模: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分为7个并网点。共采购260瓦太阳能发电池板1225块,单晶硅A级板块或多晶硅A级板块,同等价格优选单晶硅A级板块;7个并网点配置合适容量的逆变器各一套,共7套;光伏并网专用柜7个;铝型材支架、光伏专用电缆。
采购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运输及储存、安装、调试、培训、试验、验收并网直至正常发电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
7个并网点的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价 供货、安装及
并网发电时间 质量要求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1 蒋村镇张贾店村 30万元 30日历天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并确保并网发电 详见招标文件
2 瓦店乡万庄村 11.5万元
3 瓦店乡大寒屯村 37.5万元
4 吕村镇东铁炉村 52万元
5 伦掌镇大五里涧村 32万元
6 都里镇古井村 31万元
7 安丰乡英烈村 60万元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太阳能光伏发电的生产或销售、设计安装)、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备生产或销售太阳能光伏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文件。(2)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应完成过380伏及以上的类似太阳能并网发电项目,有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成功案例的优先考虑。(4)投标人须经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30日(除法定节假日外);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方式: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现场发售。
4、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14日上午09:00;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2-5085805
地 址:安阳市解放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567757116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北众旺路西行署国际广场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