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关于上报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参与竞争评优配置光伏规模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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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国家级智能光伏典型案例名单,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申报的“弘元新材智能光伏典型案例”成功入选,系内蒙古自治区唯一入选项目。该案例以“N型全产业链+数字智能赋能”为内核,构建覆盖智能生产、数据中枢、场景应用与智慧运维的全链条数字化体系,形成集绿色制造、智慧能源和智能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光伏生态,实现光伏产品制造到能源服务的全生命周期闭环。作为技术先进、模式成熟、成效显著的示范样本,该项目具备全国复制推广价值,代表我国在智能光伏、光储融合及绿色低碳应用领域的前沿水平。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宣传推广,加快智能光伏技术落地,推动能源技术与人工智能、新材料、先进制造深度融合,助力本地光伏产业提质升级。(198字)
内蒙古自治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蒙东片区500MW)EPC总承包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因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而被废标。根据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严格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未达到法定最低竞标人数要求。依据相关招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该项目工程监理标段不具备继续评审和定标的条件,因此被正式宣布废标。此次废标仅涉及工程监理环节,不直接影响EPC总承包主体工作的推进;后续招标人将依法依规重新组织监理招标工作,以确保项目全过程监管合规、有序开展。
内蒙古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发布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计划在辖区内建设总装机容量9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其中分散式风电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万千瓦。公告明确项目须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政策要求,实行公开竞争性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工作进展及多场景融合能力。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记录,且不得存在已获规模但长期未建的情形。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管控:分布式光伏须在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备案、12个月内投产;分散式风电须6个月内完成核准、18个月内投产。建设须坚持“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原则,严控场址、规模及投资主体变更,严禁倒卖项目,并鼓励与乡村振兴、零碳园区等融合发展。(199字)
本文介绍了开鲁县荣达电力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6年7月6日发布的光伏电站破产重整期间运营单位招募公告。该电站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辽河镇,为49.66MW牧光互补型屋顶光伏电站,2017年建成并网,目前全容量正常运行。招募旨在引入具备专业能力的运营单位,提升发电效率与收益,保障债权人权益,助力企业完成破产重整。公告明确要求意向单位须具备5年以上经验、至少2个30MW以上项目业绩(含1个蒙东地区同类项目),并承诺年发电量不低于7000万kWh,补足差额电费;报价须覆盖全部运营成本,包括运维、安保、设备更新、涉网改造及政策性费用等;运营方还需确保安全生产、协调国补资金发放,并维持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敖汉旗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印发《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辖区内村级及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的收益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光伏帮扶收益属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须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脱贫户与监测户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奖励补助与临时救助、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及集体经济发展等五类方向。文件严格划出“负面清单”,禁止将收益用于行政开支、福利发放、债务偿还、“简单分钱”等非生产性用途,并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收益分配实行“村申报、乡镇审核、旗级审批”三级程序,村级须经“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可持续。(199字)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启动的一项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该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总装机容量为100兆瓦(直流侧),全部采用户用分布式模式,单户备案容量为60至80千瓦,预计覆盖约1430户居民。招标于7月16日发布,旨在通过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统筹推进项目建设。项目聚焦农村或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屋顶资源利用,属典型的整县推进类户用光伏工程,强调规模化、标准化实施。招标内容涵盖从前期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到施工安装、并网调试及后续质保的全过程服务。该项目是内蒙古落实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推动分布式光伏下乡的重要实践之一。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通辽市一项2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的公开招标信息。项目由内蒙古铎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选址于通辽市居民集中、庭院及屋面条件适宜的区域,全部采用户用光伏形式,单户备案容量为50–70kW,共覆盖约3334户居民,直流侧总装机规模200MW,总投资约4.3亿元。项目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后730日历天内建成投产。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明确了招标文件获取(2026年7月7日至13日)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9:30)。此外,招标人近期还在赤峰、呼和浩特、巴彦淖尔、呼伦贝尔、鄂尔多斯等内蒙古多地同步推进同类户用光伏EPC招标工作。
锡林浩特市计划使用256.4万元专项资金,实施牧区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资金来源包括2025—2026年中央及自治区多批次结余和新增财政资金共229.2万元,以及受益牧户自筹27.2万元;另从中央第二批资金中列支2万元作为项目管理费。项目主要为巴彦宝拉格、朝克乌拉、宝力根三个苏木及阿尔善宝拉格镇的牧户配套安装20千瓦光伏发电设备,旨在改善牧区能源供应条件。该计划已于2026年6月29日获市政府批复同意,并于7月2日至11日向社会公告,由锡林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2026年6月26日公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的配电区域划分方案。该配电区域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新区,涵盖云谷片区全部区域及乳业片区部分区域,地理边界明确:北至云谷1路,南至盛乐北街,东至呼北高速,西至云谷纵1西路和云谷纵86路,总面积约73.15平方公里。划分严格依据园区总体规划,确保地块完整、边界清晰,避免与现有电网交叉供电或重复建设,符合国家《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相关规定。该方案由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编制,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至7月27日,社会公众可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