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安徽枞阳县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工程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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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发改委联合县供电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清理工作,针对全县28个接入系统方案超期一年(有效期届满)的在途光伏项目发布专项公告。依据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此举旨在优化电网承载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公告明确:供电公司将向相关项目单位书面告知,要求其5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计划,并在15日内启动建设(以安装逆变器或10%以上组件为标志),同步办理接入方案延期手续;逾期未落实的,将终止并网流程。清理后释放的电网容量,优先满足前期积压用户的接网需求,后续项目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消纳能力分批接入。(199字)
南昌地铁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工程(产业园1号、2号地块)近日成功并网发电。该项目利用园区办公楼及厂房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1.1兆瓦,年均发电量预计达120万度。自7月开工起,仅用两个半月即完成审批、安装、验收等全流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电气、防雷、防火等规范,并融合一期经验,配套视频监控、自动冲洗系统及耐腐蚀建材,提升安全与智慧运维水平。二期投运后,园区光伏总装机达6.1兆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兼顾经济性与环保效益。与此同时,三期工程正加快推进,涵盖昌北停车场、冠山站及枫下停车场,其中昌北停车场与冠山站作为首批示范点,首次将光伏电力接入地铁动照及牵引负荷,旨在探索可复制的分布式光伏在轨道交通场景中的规模化应用路径。(198字)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发改委于2026年10月9日发布公示,拟对辖区内11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清理。其中116个项目在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超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1个项目虽已并网但长期无发电量,现场核查确认其无发电设备或已丧失恢复发电条件。此次清理依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明确对超期未建、建而未用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面向新能源企业公开,接受情况反映。此举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秩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并网管理质量。
9月30日,四川省甘孜州公示了服务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的300万千瓦光伏项目法人优选评审结果,雅砻江(雅江)清洁电力有限公司位列第一。该项目为配套两河口抽蓄电源的清洁能源工程,共分5个场址,分别位于甘孜州雅江县的马它玛、红龙、错柯、柯拉三期和西俄洛,装机规模依次为40万、40万、110万、10万和100万千瓦。申报主体可独立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须满足严格资质门槛:牵头方需具备清洁能源开发资质,且国内在建及已并网光伏装机总量不低于50万千瓦;独立申报主体(含母公司)总资产不少于2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若为联合体,则牵头方总资产与净资产分别不低于15亿元和8亿元。
安徽明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国网明光市供电公司,依据滁州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的相关文件,拟对4个超期未开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清退。这些项目均已取得备案及电网接入意见,但自取得接入意见之日起满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不符合“合理建设周期”要求。此次清退工作旨在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提升光伏资源利用效率,保障行业有序发展。相关清退决定已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1月8日,为期30天;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公示电话0550—2600000反映情况。附件同步列出了涉及的4个项目清单。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20日公示第一批“超长在途”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依据安徽省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对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满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开展清理。本次公示范围为截至2026年9月15日已超期未并网的存量项目,共涉及若干备案项目(明细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项目单位须向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计划,并确保15日内开工建设;确需延期的,应主动申请接入方案延期。逾期未反馈合理计划或未开工的项目,将由县供电公司终止其并网流程。
无为市发改委发布公告,对全市41个接入系统方案超一年有效期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核查清理,旨在规范建设秩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安徽省及芜湖市相关能源管理政策、《供电营业规则》及本地电网消纳能力评估结果,要求相关开发企业或自然人于公告发布后7日内携备案文件、接入方案等材料至属地供电所办理并网手续;逾期未办者视为自动放弃,并网资格将被终止。释放的容量优先分配给前期排队用户,并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承载能力分批接入。公告同时建议企业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优选消纳条件良好区域,并确保备案信息与实际建设一致。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安徽三部门于2026年9月15日联合印发《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自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应对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带来的频率调节压力,并激励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主要内容涵盖市场成员、交易组织、计量结算等八大章节及四项技术附录;重点优化了准入门槛(如将新型主体容量要求由10兆瓦降至1兆瓦)、申报与出清机制、单一制里程补偿价格体系,以及“谁受益、谁分摊”的费用传导机制。后续将加强宣贯实施与动态评估,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8字)
本文为华能灌云400MW海上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PC)的招标公告。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G1-1区块C区,总装机容量400兆瓦,计划工期14个月,包含陆上升压站建设。招标范围涵盖全部设备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五类设备除外)、海上光伏平台组拼与安装、桩基础施工、35千伏及66千伏海缆敷设、电缆桥架与箱变平台施工、原海风场升压站改造、整体调试并网,以及全过程项目管理与专项验收服务。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海洋石油工程一级资质,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及同类大型海上新能源项目业绩;近五年须有至少一项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或光伏主体工程施工业绩,并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甘肃武威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标段1-2)50万千瓦工程近日完成首批光伏组件安装,正式转入组件安装攻坚阶段。该项目位于腾格里沙漠腹地,是“陇电入浙”特高压外送配套核心工程及凉州区光伏治沙示范园区重点单元,采用“板上发电、板下治沙、板间复绿”立体开发模式,兼顾清洁能源供给与荒漠生态修复。面对风沙频繁、软基成桩难、通行条件差等沙漠施工难题,项目团队通过网格化分区施工、无人机航测建模、北斗定位监测等技术手段,精准控制桩基精度,同步建立气象预警与安全巡查机制,实现支架桩基阶段零事故、高效率交付。下一阶段将全力推进组件安装,力争早日并网,打造可复制推广的“光伏+治沙”绿色标杆工程。(198字)
《南陵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是安徽芜湖市南陵县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保障安全与质量而出台的综合性管理文件。文件明确禁止在九类情形下建设分布式光伏,包括存在结构隐患或属砖木/土坯结构的建筑、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环境周边、交通干线控制范围内、生态与文化保护区域、不符合市容规定的临街建筑、违法建筑、已列入拆迁范围房屋等。指引还系统规范了项目选址、备案、建设、验收和运维全流程,强调合法用地、电网承载能力适配、资质合规、安装高度与安全距离等技术要求,并细化发改、住建、自规、电力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联合监管与验收机制。该指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