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
衢州市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6—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3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扶贫办〔2016〕1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百姓生活,经研究,决定实施我市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国家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加快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总体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浙江生态屏障、现代田园城市、美丽幸福家园的要求,根据城乡居民屋顶、新建屋顶、光伏扶贫、光伏扶残和机关企业等不同屋顶光伏建设模式,加强统筹规划,创新发展模式,强化试点带动,完善支持政策,分类有序推进我市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建设,做大、做强光伏发电产业,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6个新能源综合应用小镇,培育引进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装备制造、系统集成应用和服务业企业,建成省级光伏发电综合示范基地。完成全市农村屋顶光伏建设16万户以上,装机48万千瓦(每户按3千瓦测算),投资约39亿元,其他建筑屋顶(含机关、企业、工商业、学校、医院等),建设光伏260万平方米,装机26万千瓦左右,投资21亿元。2016年完成农村屋顶光伏建设2万户以上,其他屋顶30万平方米,装机90兆瓦,实现投资7.2亿元。
二、工作原则
(一)顶层设计,创新机制。把握好政府引导作用,探索财政资金市场化运作模式,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建立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和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和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和屋顶业主双向参与。创新以政府统筹引导,政策资金参股、业主出租屋顶、企业投资运维为主要模式的开发建设体系,实现企业和群众互利共赢。
(二)整合资源,强化管控。整合全市光伏建设资源,按照各地资源分布、功能定位、资源特点和发展阶段的要求,有效衔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能源、旅游、配电网等专项规划,谋划包装集中连片建设项目,集中对外招大商、招强商。妥善安排目标任务、工作试点、建设时序和重点工作,实现规划一张图,全市一盘棋。
(三)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四边三化”工作,按照不涉及大面积基本农田、不涉及饮用水源、不涉及生态公益林和4A级以上景区要求,进行标准化设计、规范化施工,统一电网接入,采用先进技术和高性能材料建设示范工程,确保工程质量,提升城乡景观风貌。
(四)连片推进,分步实施。以目标为导向,逐级分解工作任务。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要求,充分发挥企业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选择一批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村、住宅小区、工业园区集中连片先行先试,成熟一片、推进一片,形成有效突破、逐步扩大的良好势头。
三、方法步骤
2016年是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启动年,主要分三个工作阶段:
(一)动员准备(2016年5月10日—6月30日)。
1.调查摸底。各县(市、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市住建局、机关事务局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商业、城乡住宅、学校、医院、公建设施、残疾人户试点等建筑屋顶可用于光伏建设面积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同时,对已开发和可开发的土地、水面、大棚等光伏资源进行分类梳理。
2.编制计划、规划。各县(市、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及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会同属地电力部门,明确建设时序,制定分年度建设计划,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负责编制全市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发展规划和全市年度建设计划。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及市级相关部门的建设计划委托柯城区统一招商,数据并入柯城区,建设期间做好配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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