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新进入者是凭借技术以及产品的创新,还是凭借一些商业因素而进入,很可能关系到这一领域后续的创新能力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
尽管这几年凭借微信这一原创性产品赢得了一定的尊重,但腾讯依靠本身体量优势而到处复制抄袭小企业产品的不光彩历史,仍然不时被人提及。
在一定程度上说,这也是整个国内IT业都存在的问题:缺乏创新,更依赖一些商业因素,而不是技术和创新因素,来获取竞争优势。
那么,对于光伏行业而言,要不要提防这种“类IT业”的发展模式呢?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国的光伏存量装机规模已经达到50GW,如果粗略的以发电量来看,这已经是一个每年达数百亿收入的大市场。
有机构认为,有50GW的光伏电站作为基础资产,围绕其产生的运维、金融以及能源互联网等业务,也将进入成型阶段。
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作为行业晴雨表来参考的是,从今年5月份的上海展会来看,围绕电站而衍生的运维等增值服务,确实正在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进入这一领域内的企业也正在逐步增多。
对于一个开放的领域,任何企业都有资格进入。不过,新进入者是凭借技术以及产品的创新,还是凭借一些商业因素进入市场,则很可能关系到这一领域后续的创新能力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
这些商业因素包括,依靠企业本身规模较大,能够获得贷款以及其他融资支持,能给予更长时间的产品销售信用账期,简单的价格战,等等。
其实,不但在电站的衍生服务领域,在上游的硅料、逆变器甚至是辅材等领域,都需要警惕类似的商业因素的作用下,使得行业沿着“类IT业”方向发展。
衍生服务成型
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能源局总经济师李冶表示,国家能源局已经编制了《“互联网+”智慧能源试点示范项目的实施方案》,很快就会下发。
李冶还透露,预计试点示范工作在今年将至少带动超过400亿元投资,国家发改委在这个领域也安排了3~4亿元专项建设资金,对首台套和比较重要的研发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
而在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10大重点任务,并提出能源互联网建设分为两个阶段推进:
2016-2018年,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建成一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试点示范项目;2019-2025年,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初步建成能源互联网产业体系,形成较为完备的技术及标准体系并推动实现国际化。
李冶表示,在抓紧推进示范工程的同时,下一步将研究设立国家级的能源互联网研发平台,特别是根据试点项目的推进情况制定一批急需的标准和规范。
具体到光伏行业而言,与能源互联网相关的概念和商业模式,既包括电站运营和维护,也包括电站发电量数据在电站交易中的应用,以及更加直接的电量交易、电站资产的交易等。
有机构发布的报告认为,2016年将是光伏领域的能源互联网落地的元年,对于能源互联网来说,前两年都是概念因素驱动,但如果没有光伏电站作为基础性资产的话,能源互联网则只能是空中楼阁。
“目前中国光伏电站装机累计规模已经超过50GW,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国,未来‘十三五’期间要达到150GW,到2030年累计装机规模要达到400GW。那么,能源互联网的根基已经确定,相应地会支持能源互联网的标的崛起。”上述报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