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结算电价有足够政策依据,既符合可再生能源法相关规定,也符合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同时也是减轻社会用电负担的客观需要。调整新能源上网电价主要是为了利用价格信号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扩大用电,减少薪柴砍伐和煤炭等一次能源消耗,进一步释放电力体制改革红利。
面对云南省的这番回应,不知道反对降价者会作何回复!价格和弃风弃光,这两个新能源行业的最大痛点,如何解决?如何平衡?针对近期业界热议的15家国企联名反对云南省降低光伏、风电上网电价一事,云南省方面做出了最新回应!
“若不能及时调整风电、光伏发电结算电价,大规模弃风弃光将难以避免!”据报道,云南省物价局如此回应道!
云南方面称:调整风电
在这背后,更是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的你死我活的生存空间之争!云南降价事件,撕开了一道血的口子!
争议:光伏、风电上网电价该看谁的脸色?
7月末,近日,一份名为《关于征求云南风电、光伏发电价格政策意见的反馈》(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影印文件在业内广泛流传,15家国企盖上的大红印章甚是扎眼!
事件的起因,是7月14日云南省物价局召开会议,就“在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参照云南省水电企业平均撮合成交价作为云南省风电、光伏标杆上网结算电价”政策征求意见,包括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等在内的8家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参加。
“反馈意见”正是对云南省物价局的回复,称此举是变相降低风电、光伏上网电价。“反馈意见”态度明确,言辞激烈,“不予认同”“严重错误解读”等字眼出现其中。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相关规定,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由常规能源发电上网电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两部分构成。争议双方的焦点问题在于对风电、光伏上网电价参照物“常规能源”的理解上。
云南物价局认为,云南省应该参照的常规能源是水电,因为截至2015年底,云南省水电装机占全省发电装机比例达73%,发电量超过80%。按照这一理解,云南省的光伏风电上网电价将要下调,云南水电丰富,电价较低。
反对的15家国企则认为,不能从云南一省而应参照全国的电源结构,火电才是我国常规能源,同时指出国家红头文件规定,风电、光伏享受20年不变标杆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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