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能源新能〔2016〕77号文件 湖北省能源局发布《2016年光伏电站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能源局发布时间:2016-06-30 23:59:59
昨6月30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2016年光伏电站评优工作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6〕77号文件。文件称湖北能源局决定2016年光伏电站项目采取竞争评优的方式配置。今年湖北光伏申报规模高达600万千瓦,而国家指标为60万千瓦。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  

为做好2016年度我省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2016年光伏电站项目采取竞争评优的方式配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除下列范围外的普通光伏电站均纳入申报范围。

1、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受国家规模指标限制,不纳入申报范围。

2、光伏扶贫中的村级电站和集中式电站,不占国家能源局下达我省的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国家能源局将专项下达建设规模,不纳入申报范围。

3、有倒卖项目行为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以及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资源禀赋、土地利用、接入电网及消纳条件等综合条件好。

2、项目业主具备项目投资所需的资金实力。

3、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已取得国土、林业(或水利等)、电网等相关部门支持意见函。

4、项目单位承诺在项目备案后3月内开工建设,且由本企业投资建设,不倒卖转让项目。

5、单个光伏电站的申报容量不超过50兆瓦。

三、项目评优程序

1、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提交申请和《光伏电站实施方案》(附相关支持性材料),并出具《光伏电站建设投资承诺书》(附件3)。

2、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按照项目的申报范围和条件,对企业报送的实施方案等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填报《2016年光伏电站备选项目汇总表》(附件1)后上报省能源局。

3、省能源局对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报送的备选项目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评优项目范围。

4、公布《湖北省2016年光伏电站评优工作方案》,并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5、省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优工作。

6、评优结果经省能源局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示。

7、省能源局根据国家能源局下达我省的2016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按照一定比例和评优结果统筹确定拟纳入规模指标项目并备案。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对有倒卖行为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坚决不予申报。

2、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组织项目所在地企业申报,并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于7月10日前上报省能源局。逾期将不予受理。上报的材料包括:市州发改委(能源局、办)的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附件2)、5本《光伏电站实施方案》并附相关支持性材料等。

光伏电站实施方案》参照《光伏电站实施方案参考文本》编制。相关支持性材料按照《光伏电站评优涉及的内容》(附件2)的要求准备,其中1本相关支持性材料应为原件,合同、出资公司营业执照等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不得对本地、外地企业差别对待,不得限制外地企业参与项目申报;不得将企业购买本地光伏电池等设备、建设配套产能、强迫企业参与光伏扶贫等作为申报的前提条件;不得向企业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费用。

联系人:省能源局新能源处 张明兰 肖光武

联系方式:027-87235171

附件:

1、2016年光伏电站备选项目汇总表

2、光伏电站评优涉及的内容

3、光伏电站建设投资承诺书
湖北省能源局

2016年6月28日1、2016年光伏电站备选项目汇总表
 


光伏电站评优涉及的内容

一、项目上网电价

如果有降低电价意愿的,需要在投资承诺书中予以明确。

二、项目建设条件

1、土地租用情况。提供签订的土地租用合同,已预付一年租金的需要提供预付租金证明。




2、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厂址占用林地、荒山荒坡等需要国土、林业部门出具意见函,意见函包括土地、林地性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厂址占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泄洪区等需要国土、水利部门出具意见函,意见函包括土地、水域性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厂址占用废弃矿、坑洼地等需要国土部门出具意见函,意见函包括土地性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3、电网公司意见。提供项目电力接入系统评审会议纪要,或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完成的《项目电力接入系统报告》,或电网公司出具的支持函(支持函应明确项目拟接入的变电站和该变电站具有消纳项目所发电量能力)。

三、企业融资能力

1、企业经营状况。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净利润、资产负债率等。

2、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证明。项目资本金需金融机构提供对应的近2个月银行流水账单,其他资金需金融机构出具贷款证明(国有企业可由集团财务公司提供投资承诺)。项目投资全部为自有资金需金融机构提供对应的近2个月银行流水账单证明。

3、相关附件。出资公司营业执照、资信等级证明、投资承诺书(参照附件3)。

四、企业业绩

1、在我省2014年、2015年备案光伏电站建设情况。需提供项目备案证、发电机组并网运行批复等。

2、在全国(含湖北省)投运光伏电站情况。需提供项目备案证、发电机组并网运行批复、项目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将电站列入规模指标的相关文件等。

3、履行社会义务情况。在我省有已建成投运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需提供项目备案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支持我省光伏扶贫工程的,需项目地县(市、区)发改局提供证明。承担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任务的需提供近2个月在运燃煤电厂的电费结算单。为支持我省光伏制造业发展,在省内投资建设光伏制造企业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投资数额、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等)。

五、项目实施方案

1、技术方案。包括电站性质(如地面电站、农光互补等)、拟选光伏组件和并网逆变器质量性能、项目设计布局。

2、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开工时间、进度安排、建设工期、全部建成并网时间和施工保障措施等。

光伏电站建设投资承诺书

湖北省能源局: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若我公司获得XXX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后,将由本企业投资 万元(¥: 万元)人民币建设本工程,不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和倒卖转让项目。并严格按照湖北省光伏电站建设有关规定和要求,在XXX项目获得备案后X月内开工建设,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在XXXX年X月底前并网,在XXXX年X月底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

承诺上网电价在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降低X分/千瓦时(如果有降低电价意愿的,否则不需要此承诺)。

同时,我公司承诺所提交的评优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其纸质复印件文本与相关原件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我单位提交的评优材料失实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而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的,由我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项目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6/30/165311.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中节能:2026上半年风、光项目限电均超20%!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9-04 09:11:16

文章介绍了中节能旗下两家新能源上市公司——节能风电与太阳能——2026年上半年经营及运行情况。数据显示,二者均面临显著限电压力:太阳能公司光伏项目平均限电率达21.55%,风电公司弃风限电率升至20.84%;同期发电利用小时数普遍下滑,光伏平均526.33小时(同比降13.16%),风电亦承压。电价方面,市场化交易电价与含补贴上网电价均同比下降,绿电与绿证交易活跃度提升但难抵整体收益下滑。文章进一步指出,该现象并非个例,华电新能源、华能国际、三峡能源、华润新能等主要新能源企业同期同样出现风光利用小时数下降、上网电价走低等问题,主因系风光资源减弱叠加电网消纳能力不足。

支持民企积极投资新型电网建设!国家能源局召开新型电网建设工作部署会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02 08:52:21

9月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新型电网建设工作部署会,系统总结我国电网发展成就,研判“十五五”时期电力需求年均增长约5%、新能源占比提升、高端产业用能升级等新形势,明确新型电网建设是涵盖新架构、新技术、新服务的系统性变革。会议提出四大重点任务:构建主配微协同的电网新架构;加快人工智能+、柔性构网、智能调控、长时储能等技术攻关与应用;升级新能源并网消纳、高品质供电、算电协同等新服务;守牢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底线。会议强调新型电网建设投资带动效应强,要求加快重大输电通道核准建设,压实地方责任,强化跨部门协同调度,并明确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投资,共享发展红利。(199字)

国家能源局:2026年7月太阳能发电核发绿证8729万个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6 17:05:41

2026年7月,国家能源局共核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3.06亿个,环比下降17.93%,覆盖122.49万个发电项目,其中可交易绿证1.79亿个,占总量的58.56%;绝大部分(89.61%)对应2026年6月产生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各类电源绿证核发量均呈下降趋势。当月全国绿证交易量为5468万个,环比减少33.91%,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578万个,降幅达39.88%。风电与太阳能发电绿证为交易主力;单独交易绿证2890万个,环比降27.47%,且不同生产年份绿证交易价格梯度明显:2024年、2025年、2026年电量对应的绿证平均价格分别为0.83元、3.26元和6.10元/个。

国家能源局召开第二届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合作专项工作组启动会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6 13:43:13

8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第二届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合作专项工作组启动会。会议回顾了上一阶段双方合作取得的成效,明确了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会议指出,深化与IRENA的合作对提升我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能力、支撑能源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需紧密对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依托中—IRENA“1+1+N”合作机制的统筹协调功能,系统推进政策对话、技术交流、项目协作等多领域务实合作。目标是推动双边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持续为全球能源转型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中国方案与实践支持。(198字)

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开征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5 09:20:27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8月19日发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许可证注销程序,完善电力设施许可监管制度。办法明确五类应依法注销许可证的情形,包括: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或延续未获批准;被许可人因解散、破产、合并等依法终止;许可被撤销、撤回或许可证被吊销;经重新核定仍不符合最低等级许可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撤销、撤回、吊销的具体适用情形、决定主体、告知程序及听证权利,并对注销时限、申请材料、公告流程、证照处理及信息公开等作出系统规定。该办法拟替代2021年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199字)

国家能源局发起成立“人工智能+能源”工作组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5 08:55:27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8月17日印发通知,决定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网络框架下新设“人工智能+能源”工作组。该工作组旨在响应全球能源技术变革趋势与成员国对务实合作的迫切需求,推动能源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其核心任务包括:加强人工智能赋能能源转型的政策交流;围绕新能源预测、电力系统优化、新型储能调控等关键场景开展技术合作与示范;推进数字能源标准、绿色算力评价及能源数据治理等规则协同;并通过培训、研讨等方式提升成员国相关能力建设。工作组由国内外能源企业、科研机构、高校、金融机构及国际组织等自愿组成,实行自主运行、费用自理机制,并设组长单位统筹协调。成果将通过“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等平台推广。(199字)

正泰新能亮相RE+ Mid-Atlantic 2026,高效光伏组件助力北美清洁能源转型来源:正泰新能Astronergy 发布时间:2026-08-20 09:20:42

正泰新能亮相美国RE+ Mid-Atlantic清洁能源展,主推ASTRO高效光伏组件,凭借高效率、低衰减、优温度系数等优势,精准适配美工商业及大型地面电站需求;展会汇聚1600+专业人士,凸显美国光伏装机爆发式增长——2026年计划并网86GW,太阳能占比超50%。

正泰新能源与南网综能数字服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共拓新能源运营服务新蓝海来源:正泰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19 09:23:47

近日,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与南网综能数字服务(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综能数字服务”)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正式建立起长期、稳定、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围绕新能源运营效率提升、技术创新等方面开展全面务实合作,建立深化合作机制,联合拓展新能源运营服务市场,共同打造行业标杆案例。—当前,新能源行业正经历深刻变革,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纵深推进与分布式

国家能源局: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工作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18 09:12:19

国家能源局在7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调度会上,通报了2026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24.55亿千瓦,占总装机60.7%,其中风电光伏装机约19.5亿千瓦;上半年新增装机中可再生能源占比73.9%,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41.2%,风电光伏合计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24.6%。会议指出行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明确“十五五”开局三项重点任务:一是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可再生能源规划及绿证交易、新能源入市等政策落地;二是扩大绿电消费,压实消纳责任,多渠道提升新能源利用率;三是加快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及海上风电、光热、分布式等各类项目前期与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国家能源局发布会文字实录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30 15:57:09

本文介绍了国家能源局2026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的核心内容,系统呈现上半年我国能源发展形势与转型进展。发布会通报了全国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能源有效投资稳步增长、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推进三大成效:电力装机突破40亿千瓦,煤电发电量占比首次降至49.7%;可再生能源装机达24.55亿千瓦(占总装机60.7%),其中风光装机19.51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41.2%;新型储能装机达1.53亿千瓦,同比增长61%。同时,发布会还通报了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总体平稳、充电基础设施达2305.7万个、《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6)》发布等重点情况,并就绿电消费考核扩容、电力市场建设、油气自主供给提升及全球能源转型引领作用等热点问题作出政策回应。(198字)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36:47

陕西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试点工作,旨在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工业绿色用能。试点严格对标国家政策要求,明确准入、投资及并网等全环节标准,覆盖新增与存量负荷,支持配套风电、光伏及生物质项目申报;消纳受限的闲置新能源项目可转为直供电源。政策鼓励民营、合资等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统一规范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比例,并允许最高33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配套专项安全评估。试点项目须实现电源与负荷同市域布局,2028年底前建成投产,同时细化方案编制、用地审批及集中申报等实施要求,目标是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源荷直连示范模式。(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