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过程包含六方面的工作:
①并网申请,项目业主委托光伏企业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申请,电网企业在受理申请之后进行场地勘探并制定接入系统方案,经项目业主确认后出具接网意见函;
②项目备案,光伏企业持接入系统方案和接网意见函到发改委,由发改委出具项目基本建设备案证明;
③项目申报,项目业主或者电网企业在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项目申报;
④项目建设,光伏企业施工建设光伏电站;
⑤并网验收,光伏企业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电网企业受理申请、安装电表,进行并网验收及调试,并与项目业主签订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
⑥运营维护,光伏企业配合项目业主进行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现存问题
从聊城市光伏扶贫的现行模式,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较低。
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较低指的是扶贫资金的使用成本较高而收益较少。成本较高不仅表现在政府为扶贫资金的使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而且还表现在随着扶贫资金“代理人”的增多,政府选择项目和选择企业的成本也在加大。
收益较少表现在:
①扶贫资金的分散使用大大降低了其规模效应;
②由于一些“代理人”缺乏选择项目的知识和经验,以及项目自身收益的不确定性,导致一些扶贫项目的决策质量不高、收益较低;
③由于一些“代理人”缺乏鉴别优质光伏企业和精品光伏电站的专业知识,以及当今市场上的光伏企业鱼龙混杂、产品品质参差不齐,导致一些光伏电站的收益较低;
④光伏扶贫电站一般选择在村支部屋顶或地面、村集体荒地、农户屋顶进行建设,选择“全额上网”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全额上网”模式当前面临政策的不确定性,此种形式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相对于工商业屋顶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收益较低,此外,有的贫困村电网质量和屋顶质量较差,电站收益无法得到保障。
光伏企业的经营成本较高。光伏企业的经营成本较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项目前期的沟通成本较高。在政府选择扶贫项目和选择光伏企业阶段,扶贫资金的“代理人”越分散,光伏企业与之沟通的成本越高。分布式光伏市场尚处于开拓阶段,客户相对分散,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光伏企业一户一户地代办并网申请、项目备案、项目申报等手续,并且由于分布式光伏属于新兴业务领域,电网企业、发改委、能源局等相关单位在工作过程中也会存在流程不顺畅、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这就使得光伏企业与电网企业、发改委、能源局等相关单位的沟通成本较高。
②项目中期的建设成本较高。由于分散到每位“代理人”身上的扶贫资金数额较小,所以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规模普遍较小,从而导致了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成本较高。
③项目后期的运维成本较高。光伏扶贫电站的规模较小、位置分散还导致了项目后期的运维成本较高。
其他单位的工作成本较高。相对于一次性集中受理业主的并网申请、项目备案或项目申报等业务,电网企业、发改委或国家能源局等相关单位一户户分散受理业务的工作成本较高,也正是基于这一原因,聊城市东昌府区电业局近期率先做出了集中时段受理分布式光伏业务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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