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发展,太阳能光伏不再是全新的概念,光伏发电已成为世界包括中国在内的重要发电品种之一;而且由于太阳能的普遍性和灵活性,未来光伏发电成为世界主流能源的可能性很大。经过近10年努力,中国已成为最大的光伏制造与光伏应用国。在光伏发电发展上,可以说是世界看中国;中国的光伏市场和光伏政策对世界影响举足轻重。
从装机规模上,2012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突破100GW,2015年底达到约250GW。2012年以前,以德国、意大利、西班牙三国为代表的欧洲区域是全球光伏发展的核心地区,占全球总装机规模的70%以上。而2013年以后,中国、日本、美国三国成为光伏主要增长区域。截至2015年底,中国、德国、日本、美国四个国家累计装机都超过了20GW。
从2011年中国光伏上网电价政策出台开始,中国的国内装机量开始飞速提升。2012年中国年装机量为4.5GW,仅次于德国的7.6GW居世界第二位;2013至2015年,中国新增光伏装机10.95GW、10.60GW与15.13GW,增长连续排名世界第一,占全球新增装机的约四分之一。按照中国2030年之前达到碳排放峰值,且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的目标,2020年中国光伏装机总量需要达到100GW,意味着“十三五”期间光伏装机将保持每年10~15GW的发展速度。
从发电量与发电比例上看,德国已率先实现了光伏发电大规模并网应用。2015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合计为32.5%,超过了其他电源,其中光伏发电比例为6.5%。而2015年中国光伏并网发电量虽然增长率很高,但比例仍然微小,仅占总发电量的0.7%。无论如何,基于中国世界第一的能源与电力消费总量,中国光伏装机都有着极大发展空间。
从发电成本上看,按照学习曲线预测,如果以中国2020年1亿~1.5亿千瓦光伏装机的目标进行估算,届时中国西部地区发电成本可降至0.42~0.45元/kWh,东部地区可降至0.60~0.65元/kWh。按现在的发展速度,中国光伏发电有可能在2025年前达到平价上网的水平。
从产业规模上看,以光伏组件计,中国一直是最大的生产国,占全球产量约一半。在目前行业产能过剩压力下,中国光伏组件产量仍处于增长态势,2015的年产量为43GW,内销比例已超40%。中国光伏产业集中度较高,2014年全球前十大光伏企业中,中国占有6席,且前5名均为中国企业。中国光伏行业经过多年积累,在全产业链条上,如材料、设备、生产、应用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提升和规模化成就,目前是全球光伏制造业产业化技术应用最广泛、配套能力最完善、价格最具备竞争力的。
然而,中国光伏发展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两方面差距:一是随着发电量的增长,光伏发电大规模并网应用仍未出现妥善的解决方案。直接影响中国光伏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从发电小时数上看,2012~2015年,中国光伏利用小时数为1423、1342、1235、1133小时,呈每年递减约5%的趋势。2015年中国光伏发电比例为0.7%,弃光比例超过10%,西北部分地区弃光率甚至超过30%。而同期德国光伏发电比例为6.5%且将弃光比限制在1%左右。
与中国相比,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存在几个方面的优势:电网规模相对小,且与欧洲大电网相连;国家面积小,可再生资源禀赋较易预测;分布式占主要比例;有市场化电力市场和电价作为支撑;环境与碳排放等各类约束政策实施较好。然而,德国的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并不是没有代价的,2015年德国电价中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为6.35欧分/千瓦时(其中2.63欧分分配给太阳能光伏),比2012年提高了75%,这导致德国成为欧盟能源费用第二高的国家,仅仅德国的电力附加费就超过了中国许多地区的电力价格。中国是发展中国家,需要保持电价相对稳定与相对低廉,因此,中国需要在电价约束下寻找解决并网问题,比如说储能与分布式结合应用技术。
二是中国的光伏政策需要改进。世界范围内,可再生能源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上网电价政策与配额政策。上网电价通过直接标价方式使可再生能源投资者获得可预期的稳定收益,配额制通过政府主导强制电力企业消纳一部分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前者强调“有利润”,后者强调“有市场”,组合起来可以很好地支持光伏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光伏上网电价政策从2011年起实施,至今已被市场与社会接受;而在配额制方面,主要以政府制定国家或省市各地区的装机计划。装机计划虽然适合我国国情,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行政手段加大了市场扭曲;二是国外配额制的核心是基于售电侧市场,可以通过价格将光伏建设和消纳成本疏导至消费终端,而装机计划的价格机制更多停留在地方政府与投资者层面,电网需要独自承担消纳成本,自然影响其接纳的积极性。
从“十三五”开始,中国光伏发展的重中之重是如何解决大规模发电并网。首先需要找到“能够并网”的方法。对近年来的光伏发电效率下降应引起足够重视,在学习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大力推进储能技术的发展与储能和分布式结合的应用,抢占储能技术领先位置,早日制定对储能行业的扶持政策以及针对光伏与储能结合的专门补贴政策。其次是需要确定“必须并网”的制度。此前中国政府曾对国家电网三令五申必须全额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然而现实结果不尽如人意。接下来,政府需要通过电力市场化改革,对各级发电、售电公司引入更市场化的配额机制,通过市场化电价传递环境成本与消纳成本,从制度上更有效地确保光伏并网。
(作者系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