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宝胜宝利鑫2016-2017年太阳能光伏电站设计战略合作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因公司要,现需对宝胜宝利鑫2016-2017年太阳能光伏电站设计战略合作项目建筑物屋面荷载复核并出具报告、编写项目可研报告、光伏地面电站和分布式屋顶电站光伏组件排布/线缆排布/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1、 1、投标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2)具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新能源设计乙级资质;(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项目设计经验;(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设计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7)项目设计单位必须有设计保险,以保证所设计项目出现设计误差后,最大限度的保护宝利鑫公司利益。(8)由于宝利鑫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项目实地勘察需及时准确,投标单位需在全国范围内设有分公司、分支机构等,能够快速配合宝利鑫对前期项目勘察/屋面荷载校核等服务,确保项目及时准确的实施。(9)具有一定规模的设计和成熟案例。(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四、投标事项:1、本次招标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与商务标需独立密封),投标人需自行到现场进行技术澄清并参与投标;2、本次招标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不允许自行分包;5、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即响应我司招标制度,遵循我司招标章程,如有违反视为违标处理。
五、招标费用:投标方若参与本项目投标,需缴纳标书费贰仟元和保证金贰拾万元至专用账户信息(见第七项),建议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均采用电汇方式。当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招标方一律不退还标书费;当投标人未中标时,招标方退还投标方缴纳的保证金;当投标人中标时,投标方需补足至中标价的10%,作为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其余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招标人均不予任何补偿。
六、中标服务费用:中标人在中标后需缴纳中标服务费用,所有中标服务费均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标准的50%收取。
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19日- 5月25日(上午7:45-11:45,下午2:30-5:30)。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