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营改增”对光伏行业有何影响?

来源:全民光伏发布时间:2016-05-05 09:08:05

2016年5月3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到底跟光伏有什么关系呢?

众所周知,光伏安装商的承包方式:甲方提供设备与绝大部分材料,地材(水泥、砂石、混凝土制品,部分基础钢筋)由乙方自行购买,有时连设备和材料也需要由乙方购买。安装费占整个工程造价的80%到95%,有的配农工程甚至占到100%。如果营改增,按照施工费(安装费+材料费)来征税,按照11%计算。原来营业税是3%,税率一下增加到11%,企业利润如何得到保证?

抵扣说起来简单,可实际操作起来很麻烦,因为部分工程采购的材料数量少,材料供应商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非常少,比如你买一车沙子200块,5包水泥120块,几乎不可能开得到专用发票,另外即使开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也比不开专用发票高,这样几乎抵扣几乎是不是就不起作用呢?

施工用的机具、安全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生活用品、伙食开支是不是都可以作为抵扣呢?增值税交了之后,企业所得税该怎么交,会影响公司利润吗?在以后的操作过程中应该注意一些什么呢?

““营改增”属于我国结构性减税政策范畴,主要是在劳务与商品流转过程中采取全面性的增值税体制,改变原有“营增并行”的税收制度的局面。通过将重复征税体制消除,能够使企业的税收成本有所降低,提高企业核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但是从多个电力施工企业“营改增”试点来看,现行税收改革体制,未能有效减轻电力施工企业税负,甚至增加了企业税负。因此,如何正确面对“营改增”带来的冲击,采取有效的应对政策,降低税收风险,成为电力企业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以四川A安装商为例(以下简称“A公司”),简述 “营改增”的影响,并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

1“营改增” 对光伏安装商影响

(一)重复征税方面

随着“营改增”税收体制在A公司的实施,其在消除重复征税上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首先,能够解决该公司在工程分包中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很多安装商常以联合投标方式,取得中标,然后再进行工程分包,建设企业不与分包企业签订相关施工合同,使得电力施工企业必须自主缴纳税金,并容易出现重复征税现象。随着“营改增”体制的实施,能够用销项税将进项税抵消,提高税收规范性,避免重复征税现象。其次,A公司需在采购环节上缴纳一定的增值税,而在流通环节上则需缴纳相应的营业税,当工程施工后则又要缴纳一定营业税,使得安装商很多环节上都有重复征税问题。自“营改增”实施后,重复征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技术设备方面

施工设备在固定资产所占比例较高,在税收体制改革前,该公司在设备采购上的进项税难以抵扣,导致设备成本过高,同时加大了技术改造的研发资金投入,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业务收入方面

“营改增”前,A公司营业税征收主要以施工工程造价成本来扣除相关能抵扣工程项目作为征税依据。该公司征收的营业税中,能够抵扣项目仅有劳务分包费,而设备、材料等费用未包含其中,若工程项目造价合同定额为3000万元,那么企业收入则为3000万元,这时以营业税作为工程项目价内税,其运算结果为:(3000-600)×3%=72万元。在该公司实行“营改增”后,则以增值税作为工程项目价内税,在计税运算过程中应扣除增值税相关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设定为11%,其收入运算结果为:3000÷(1+11%)=2703万元,企业收入大大减少。

(四)业务成本方面

1、材料费

“营改增”前,我国营业税相关条例表明,纳税人所提供的营业额主要包含材料费、设备费、动力价款及其他物资费等,但是不包含建设业主所提供的相关设备价款,即甲方供设备无需征收营业税,而施工单位在采购上产生的设备价款,则要征收营业税。而“营改增”后,若电力施工企业设备、材料由规模较小厂商供应,只能获取3%的抵扣进项税额,若由规模较大厂商供应,则能够获取17%的抵扣进项税额。

2、人工费

现阶段施工企业人工费在总造价中占有大约30%比例,“营改增”前,能够将人工费税收抵扣,即劳务分包税收抵扣。依据我国营业税相关规定,施工劳务企业可依据工程劳务分包总额征收3%的营业税,而总包企业则可依据分包企业所提供票据扣除部分营业税。企业在工程项目中能够扣除营业税额计算结果为:600×3%=18万元。“营改增”后,企业如果与普通纳税人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合同,能够扣除部分进项税额。若征收增值税税率为11%,其进项税额扣除计算结果为:600÷(1+11%)×11%=59万元。


3、运输费

从2013年8月1日起,四川省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依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说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发票票种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文,及《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4号文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A公司涉及的运输业务较多,此部分税率比过去高,税负比过去大,增加了企业成本。

(五)电力试验方面

“营改增”前,企业电力试验需征收全额营业税,成本费用不会对征收税额造成影响,电力试验营业税计算公式为:营业额×税率。“营改增”后,企业在电力试验上属于普通纳税人,可扣除6%的进项税额,计算结果为:(150+50)÷(1+6%)×6%=11万元。从企业净利润来看,企业利润与税负均有所提升,也有所下降,这与企业成本结构与税收优惠有着直接联系。

2 “营改增”应对措施

(一)加大“营改增”宣传力度

“营改增”体制实施后,施工企业必须加大税改宣传力度,开展税改培训工作,以提高财务人员对税改政策的认识,对销项税款进行准确核算,并明确可扣除进项税款,确保可扣除进项税额的实现。再者,财务人员必须掌握增值税票据取证、扣除等环节,才能在工程项目投标运算与合同采购中取得良好的收益。

(二)选择适宜供应厂商

材料成本在整个建设项目中占据60%的比例,而企业税负与进项税抵扣有着直接联系。“营改增”体制实施后,施工企业必须转变思想,选择适宜供应厂商,不能只注重材料价格,应要求供应厂商提供材料采购票据,才能获取更多的抵扣进项税额。若供应厂商是普通纳税人,可要求其提供相关的增值税票据,以扣除部分进项税额。

(三)做好企业税收筹划

“营改增”体制实施后,施工企业需对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考虑,选择适宜税收筹划点,并制定完善的税收筹划方案。若企业为普通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式进行纳税,税率设定为3%,但不能扣除相关的进项税额。很多企业认为税率越低,税负就越轻,其实不然,应对企业抵扣税率进行充分考虑。若企业未对所得税进行考虑条件下,将企业不含税部分的销售额设定为A,其抵扣税率则为8%,企业需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A×(11%-8%)=A×3%,其计算税负结果与简易计税结果相一致。由此表明,若抵扣税率在8%以下,简易计税法产生税负较轻,若抵扣税率在8%以上,简易计税法产生税负较重。

随着“营改增”体制的实施,不仅给电力施工企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带来了巨大的改革挑战,这就要求电力施工企业必须正确认识到“营改增”利弊,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才能降低税负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5/05/97907.html
责任编辑:liufang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苏发改能源发695号解读|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 2026-2030 核心目标与政策全梳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11 09:45:57

苏发改能源发〔2026〕695号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深度解读,2030年装机目标1.2亿千瓦,详解新建厂房100%配光伏、集中汇流、绿电直连、整村开发政策,分析行业机遇与收益变化,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2030年光伏再增2.2GW!广州市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来源:广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10 09:30:11

广州市发改委于2026年8月4日发布《广州市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期为2026年8月5日至9月4日。该规划立足广州“十四五”能源发展基础,综合分析本地资源禀赋、外部形势及政策环境,紧扣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双碳”目标,衔接国家及广东省“十五五”能源规划,系统提出未来五年广州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其中,明确到2030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2.2吉瓦,凸显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并需注明身份信息与联系方式。此举旨在提升规划科学性与公众参与度。(199字)

云南罗海营光伏项目并网发电来源:中国电建 发布时间:2026-08-05 08:52:59

云南楚雄罗海营光伏发电项目近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正式投产运营。该项目位于禄丰市碧城镇,是楚雄百万千瓦级“风光储一体化”新能源基地的重点工程,装机容量35兆瓦(安装容量43.9兆瓦),配套新建35千伏开关站,占地约730亩。由中国电建昆明院牵头EPC总承包、水电十五局施工。项目年均发电量约5996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7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62万吨。其清洁电力将增强区域电网供应能力,支撑工业低碳转型与山区乡村振兴。建设过程中,团队克服山地施工复杂等困难,优化方案、强化协同,并同步改善乡村道路、落实水土保持,践行央企社会责任。

鲁发改能源407号文解读|山东虚拟电厂管理办法全文 分布式光伏打包入市规则详解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28 10:23:59

鲁发改能源〔2026〕407号山东虚拟电厂管理办法深度解读,8月1日施行,分布式光伏打包入市规则,详解聚合分类、能力测试、收益互斥规则、技术门槛与行业机遇,完整版政策测算报告扫码获取。

一地双能!鄂尔多斯盆地东部推进煤层气增储上产,支持企业配套分布式光伏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8 09:39:06

《鄂尔多斯盆地东部区域煤层气增储上产行动方案(2026—2030年)》由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7月印发,旨在加快该区域煤层气勘探开发,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方案明确“十五五”期间发展目标:到2030年,探明地质储量较“十四五”末增加超6000亿立方米,产量达180亿立方米,其中深层煤层气占比超88%。方案围绕资源勘探、产能建设、科技攻关、配套保障四大任务展开:分类推进重点、积极和潜力区块勘探;梯次实施扩产、接续建产与老区稳产;强化成藏机理、节水开发等技术攻关及标准体系建设;并从管输、矿权、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加强支撑,特别提出支持企业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风电+储能”系统,以保障电力供应。

专家解读丨高纪凡:光伏行业低价恶性竞争对企业、行业、终端用户的三重伤害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发布时间:2026-07-27 14:54:21

全国人大代表高纪凡剖析光伏低价内卷三重危害:企业全面亏损、行业创新枯竭、用户长期承险。《光伏行业成本核算模型通则》落地,为判定低价倾销提供权威依据,锚定合理利润底线,推动产业从价格厮杀转向品质、技术与价值共创。

银价波动影响企业利润 光伏行业借金融工具破解保供难题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6-07-03 09:56:38

本文聚焦2025年以来白银价格剧烈波动对光伏产业链,尤其是光伏银浆企业的冲击。白银占银浆成本超90%,其价格飙升与实物流向投资领域,导致工业用银供应紧张、企业库存风险加剧、利润承压,中小厂商生存压力凸显。为应对挑战,以聚和材料、中伟新银为代表的头部企业组建专业期货团队,一方面运用白银期货与期权开展套期保值,管理价格敞口、稳定生产成本;另一方面积极参与上期所白银期货实物交割,在现货紧缺时补充原料、规避高溢价,保障订单交付。文章指出,期现融合正从风险对冲手段升级为供应链管理新路径,助力企业实现轻库存运营与经营韧性提升,并强调风险管理能力已成为光伏行业新一轮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198字)

陕西绿电直连新政(陕发改能新能源〔2026〕801号)解读:全国首个省级多用户配套文件落地,分布式光伏迎新机遇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23 23:13:59

2026年6月1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6〕801号)。——"全国首个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文件"。索比光伏网对801号文进行了系统梳理,综合政策原文、国家相关文件,形成这份深度报告,覆盖:从650号到688号再到801号的政策演进全链条、陕西在国家框架基础上做的五项关键细化、陕西率先落地背后的三重矛盾分析、企业和园区可重点关注的三类申报机会、申报时间表与实操避坑提示。

越南大停电!光伏储能"越境"商机暴增来源:全球光伏 发布时间:2026-06-23 16:34:55

越南正面临日益严峻的电力结构性短缺问题,夏季高温与工业用电高峰叠加导致北部工业区频繁限电,企业被迫错峰生产,居民用电稳定性亦受冲击,电价上涨进一步压缩利润空间。在此背景下,越南将能源转型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依据PDP8规划,大力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储能系统发展,通过简化并网、提供补贴、优化余电消纳等政策,加速其从“可选方案”向“刚需型基础设施”转变。当前本地光储产业链薄弱,关键设备依赖进口,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显著窗口期:依托成熟的全产业链、低成本制造及与国内兼容的技术应用体系,中国光伏与储能企业可在组件、逆变器、电池等核心环节快速切入。市场呈现“政策驱动、需求刚性、供给缺口”三重共振,渗透率将持续提升,机遇已从单纯设备出口转向系统集成与本地化服务能力输出。(199字)

发改能源〔2026〕688号文深度解读:绿电直连"一对多"来了,分布式光伏消纳迎重大突破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11 10:47:36

索比光伏网对688号文进行了逐条解析,覆盖:688号文 vs 650号文完整对比、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的真实边界与操作路径、五类光伏项目受益程度分级评估、主责单位的能力要求与谁适合做、谁接不住、 政策局限与5条投资风险提示。

浙江工商业分时电价新政(浙发改价格〔2026〕112号)深度解读:储能套利空间收窄、光伏度电价值下移,应对策略全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09 14:46:00

2026年5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6〕112号),7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2024年21号文。索比光伏网编辑部对浙发改价格〔2026〕112号进行了逐条拆解,综合浙江省发改委官方解读及多家行业机构测算数据,形成这份深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