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出清计算时优先按边界条件排序后的方式分别预出清计算,即将实时有功电力调峰电量、电价出清计算,其次对旋转备用调峰出清计算,最后对停机备用调峰出清计算。当边界条件一、二项已满足替代电量时,则全部确定为预出清电量;当边界条件一、二项不满足替代电量时,进行第三项边界条件排序和计算,价格变量不同时,按照让利电价小的优先出清,价格相同时,按申报电量比例和运行方式进行预出清(无约束出清)。具体计算方式:
M年度总预出清调峰替代交易电量=M1+M2+M3=M1实时有功电力调峰电量+M2旋转备用调峰电量+M3停机备用调峰电量
当M1+M2≥政府确定的目标电量,为预出清电量
当M1+M2<政府确定的目标电量,M为预出清电量
燃煤自备电厂所属企业调峰替代交易价格(与电度电价相对应)=本企业用网电度电价-基准让利电价200元/兆瓦时-本企业出清的变动价格(申报卖出报价后的出清成交价格)。
3.1.4.3针对新能源企业调峰替代电量预出清的计算,首先按照让利变动价格量由小到大进行排序(不能超过限价下限),其次按照新能源项目分区分月前三年平均利用小时数总和的50%为边界条件预出清(无约束出清)。
具体计算方式:
N年度总预出清调峰替代交易电量=N1+N2+N3……;
N1设定某一区域参与调峰替代交易申报上网电量+N2设定另一区域参与调峰替代交易申报上网电量+N3……;
N1设定某一区域参与调峰替代交易申报上网电量=∑同一区域内各发电企业申报上网电量,如某一发电企业申报上网电量>分区分月前三年平均利用小时数总和的50%为边界条件时,按照50%为边界条件缩减,如≤50%为边界条件时,按照申报电量预出清;
当N≥M时,N为新能源企业预出清电量;当N<M时,N为新能源企业预出清电量或重新开展调峰替代交易;
第二阶段:正式出清
3.1.4.5交易中心将预出清计算结果送达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并按照先燃煤自备电厂后新能源企业校核顺序进行。
3.1.4.6根据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给定的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电量后,交易中心应进行综合计算,当不满足安全约束的要求时,如果对应的自备电厂机组需调减调峰替代交易电量时,边界条件一、二的电量不做调减;优先将边界条件三的替代电量进行调减,并将让利电价变动大的机组优先调减,同等条件可以将申报电量等比例计算(或按照环保等级)调减的原则处理,直至满足替代交易目标值计算出清。
有约束出清(正式出清):根据调度机构给出的总调峰替代交易电量、各燃煤自备电厂所属企业具体参与替代交易的年度调峰替代交易电量、分月大体电量构成三个指标,交易中心计算并形成对燃煤自备电厂所属企业有约束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