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图2可以看出,考虑弃风弃光问题解决后,上述三类地区的变化情况如下:
缺口在6%以上区域由11个减少为9个。包含北京、天津、陕西、海南、山东、河南、西藏、浙江、湖北9个省份。云南、辽宁两省发展缺口下降到6%以下。
缺口在4%-6%区域仍然为11个。具体为广东、安徽、山西、湖南、云南、江苏、重庆、四川、福建、广西、辽宁。原黑龙江、吉林两省份被云南、辽宁代替。
其中,从发电量绝对数缺口来看,云南、山西、辽宁三省的缺口空间最大,分别为153、135、87亿千瓦时,需要重点关注。
缺口4%以下地区由9个增加到11个。具体为上海、江西、新疆、贵州、宁夏、河北、内蒙古、甘肃、青海、黑龙江、吉林。
已达到“意见”规定要求的省份除甘肃、青海外,新增内蒙古和新疆两个省份,达到4个。此外吉林省的可发展空间也不到1%。
综上分析,在缺口较大省份发展风电、太阳能的空间较大,可作为重点发展的目标范围;缺口较小、资源丰富但存在较严重弃风弃光的省份,应结合政策要求以及电网建设情况,重点储备,择机开发。
(二)加剧了各类企业与各省的关系营销
由于各省拥有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自主规定权,对本地区电网企业和其他供电主体(含售电企业以及直供电发电企业)的供电量(售电量)规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最低比重指标,各类企业为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配额比重,将加强与各省能源局的关系营销。
(三)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高的企业将会获取更多的收益
随着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交易机制的建立,超出企业本身配额的剩余绿色证书可通过证书交易平台交易获取额外收益,同时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企业减排的碳量亦可通过市场交易获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