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表可见,“十三五”期间各省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展空间可分为三类:
缺口在6%以上区域。包含北京、天津、陕西、海南、山东、河南、西藏、浙江、云南、湖北、辽宁11个省份,其中北京缺口最大,为9.3%。
缺口在4%-6%区域。包含广东、安徽、山西、湖南、黑龙江、江苏、重庆、四川、福建、广西、吉林11个省份。
缺口4%以下区域。包含上海、江西、新疆、贵州、宁夏、河北、内蒙古、甘肃、青海9个省份,其中甘肃、青海两省2015年末都已达到“意见”要求的目标水平。
为满足文件要求,多数缺口较大的省份,主观上有较强的发展非水可再生能源愿望,可作为未来发展重点区域。
2015年末,全国各省区非水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占比情况与“意见”的差距空间如图1所示。
2.现有弃风弃光解决下
考虑“十三五”期间通过政策及技术方式彻底解决现有风电、太阳能电站弃风弃光问题后,在全国装机容量、发电量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前提下,部分省份非水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占比与国家能源局规定的目标值之间的差距如图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