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2006年10月的连云港鑫能污泥发电有限公司(下称“连云港污泥发电”)上网电量以及售汽量已经连续多年下滑。2013-2015年,连云港污泥发电的上网电量分别为11092万千瓦时、9900万千瓦时、9361万千瓦时,售汽量分别为41.43万吨、37.86万吨和24.72万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连云港污泥发电的总资产为1.51亿元,净资产为9992万元,净利润为-203万元。
另外,在14家燃煤热电及资源综合利用电厂中,盈利能力排行第二的昆山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下称“昆山热电”)还被当地政府要求“搬迁或关闭”。
2015年9月18日,昆山发布《市政府关于公布2015年度第二批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名单的通知》,文中提到:“昆山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废气扰民突出,信访投诉不断,要求搬迁或关闭,确保不扰民,完成时限为2016年12月31日。”
昆山市高新区某相关负责人在2015年9月份对媒体表示,鑫源热电厂搬迁工程的计划没有改变。
另据徐州市环境保护局披露的《2014年徐州市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丰县鑫源生物质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下称“丰县鑫源热电”)因“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达到1128mg/Nm3,超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3-2003)第二时段限值,超标排放”被处罚5万元。
2015年,丰县鑫源热电的净利润为6326万元,是协鑫有限旗下盈利最多的燃煤热电及资源综合利用电厂。
记者还发现,上海其辰在2015年以增资方式注入的3家发电厂中,一家电厂已经被当地政府“限产限排”。
依据上海其辰于2015年11月26日及2015年12月23日做出的股东决定,协鑫有限注册资本由18.33亿元增加至 31.41亿元,增资部分由上海其辰以其持有的兰溪热电100%股权(折合4.44亿元)、南京协鑫热电生活污泥发电有限公司(下称“南京污泥发电”)100%股权(5.69亿元)和广州蓝天燃机 92%股权(折合 2.95亿元)出资。
有关媒体2014年12月7日报道称,江宁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局长黄斌表示,“开发区还增加了一家南京协鑫热电生活污泥发电有限公司,要求这家公司限产限排。”此外,“2015年南京的PM2.5的浓度要比2013年下降7%,为此将实施新一批燃煤电厂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南京协鑫生活污泥发电有限公司、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供热中心等企业进入改造名单。”
对上述各种事件,协鑫有限在草案中少有详细解释,其信息披露有瑕疵。
收购标的持续盈利能力存疑
此次交易对手方上海其辰承诺:协鑫有限2016-2018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范围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08亿元、4.21亿元和4.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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