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项目投资主体变更事宜未能通过发改委批准,导致项目公司未能组建,30MW电站项目不能以合作的形式继续推进。为了保证投资款项的安全,公司决定暂停30MW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并要求对方及时将公司支付的合作保证金与投资款退至公司指定账户。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支付的合作保证金与投资款已全部退回。
2016年3月13日,公司与呼和浩特投资发展集团签订了《投资合作解除协议》,终止与该公司对30MW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与合作关系。
天龙光电表示,终止30MW光伏电站项目不影响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未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协议的签订,不影响双方以前商定的整体合作意与合作目标,若该合作方今后能获得电站项目指标,公司不排除与对方继续合作。同时,公司将继续寻找其他投资与优质项目,推进公司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此外,PVTIME记者注意到,天龙光电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近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31.24%。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3/13/17273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