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选评分内容及标准
按照新疆新能源基地规划方案,分为企业经营情况、企业业绩和项目综合效益三部分,进行量化评分,并按照评分分值进行排序,企业经营业绩分值应在总分值的50%以内,剩余分值由技术方案分值和其他分值构成。
(一)企业经营情况
1、企业已在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含准东管委会)注册,并交纳注册资本金的可加分,最高加10分。(以营业执照、开户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为准)
2、资产负债率较好的企业可加分,最高加10分。
(二)企业业绩
1、年税收额(在昌吉州范围内)。年缴1000万以上的税费的企业可加分,最高加5分。(以年度缴税凭证为准)。
2、企业成功案列(不分区域限制)
(1)申报风电的累计投资或建造运行风电(需提交核准或备案文件)建设规模达到20万千瓦及以上的可加分,最高加5分。
(2)申报光伏发电的累计投资或建造运行光电(需提交核准或备案文件)建设规模达到10万千瓦及以上的可加分,最高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