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积极推进精准扶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贡献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已经使6 亿多人脱贫,成为全球首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贫困人口减半的国家。但按照政府规定“年人均纯收入 2800 元以下的属于贫困人口”的标准,我国目前仍有 14 个片区,592 个贫困县,12.8 万个贫困村,7017 万人没有脱贫。而且现在剩下的都是“硬骨头”,减贫难度越来越大。距离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有不到 5 年时间,每年要减贫 1000多万人,任务十分艰巨。
2013 年 11 月,习近平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2014 年 3 月,习近平参加两会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2015 年 10 月,习近平在 2015 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强调,中国扶贫攻坚工作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增加扶贫投入,出台优惠政策措施。2015 年 11 月,习近平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贫扶到家。
二、 光伏扶贫具有独特的优势,但困难仍较为突出
扶贫的关键不是输血,而是帮助其造血,要实现粗放扶贫到精准扶贫的转变,在这一点上,光伏扶贫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扶贫资金帮助其建立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后,可以为其提供周期长达 25 年以上的每年稳定收入来源,实现了“输血”到“造血”的转换,更为重要的是,光伏发电作为最重要的清洁能源之一,有效的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2015 年 3 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下发了《关于转发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函》,为各地编制光伏扶贫 实施方案提供参考依据。一年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开展先关 工作,但根据我们参与的安徽、贵州、广东、广西、云南、 湖北、四川、重庆等多个地区的相关工作,落实与实施中仍 遇到较多问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解决。
三、 发展建议
1、户用与小规模集中式相结合,保证项目得以落地一般来讲,贫困户的房屋年数较长、屋顶防水和承重偏差,而且农村屋顶的周边通常会有高大的树木遮挡,导致按 户安装光伏系统时遇到较大困难。建议各级政府在协调具体 实施时,综合考虑与小规模集中式相结合,充分利用村头空 地、村集体屋顶、敬老院等公共建筑的屋顶等,装机规模几 十 KW 到几百 KW,收益由多个贫困户共享的模式,从而保证 光伏精准扶贫得以有效落地。
2、明确扶贫为银行的责任之一,从资金量、年限和利率等方面落实以 3KW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例,价格一般在 3 万元左右,而通常每个地方到户的扶贫资金仅 6000~8000 元。其余的 75%左右需要银行融资,而目前现在一般银行贷款依然采取传统的工作模式,贷款的办理手续繁、周期长、利息高,从而导致部分光伏扶贫工作开展不达预期。建议在目前政府大力推动扶贫的基础上,明确银行体系每年的光伏扶贫金额指标,且要求按 15 年甚至更长期年限、2~3%的年利率给予支持,从而保证扶贫工作的有效覆盖。
3、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工作,打通电力出口
贫困地区的电网基础建设相对薄弱,按照国家电网规定的光伏装机不能超过并网点变压器总容量的 30%。农村变压器容量普遍在 200~300KW,按此计算一个村的装机容量仅为几十 KW,无法满足光伏扶贫规模的需求,而目前电网改造的手续繁琐,需要层层审批,一般需要到省一级电力部门。建议一方面根据不同地区的用电负荷特点,灵活放宽光伏装机占并网点变压器的容量比例,另一方面相关部门简化电网改造审批手续,针对光伏扶贫地区,加快改造进度,必要时采取企业代建、电力部门支付的方式,彻底打通光伏扶贫的电力出口。
4、与当地电力形式相结合,争取就近消纳
在这 12.8 万个贫困村中,较大一部分位于云南、贵州等西南地区,这些地区的电力多来自当地小水电。为了规避当地电网设备限制、减少电网负荷,建议当地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引导白天使用光伏电力,多余电量用于蓄水,晚上或者光伏电力不足时利用小水电调峰,争取就近消纳,从而为光伏扶贫的落地腾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