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电网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流程和制度,规范相关工作标准;无歧视开放光伏发电市场,电网企业不得无故拒绝光伏发电并网申请,不得拒绝或拖延应由电网企业出资建设的接入工程及相关工程;电网企业应确保光伏发电电量优先上网,全额收购上网电量,按规定及时支付发电电费和国家相关补贴的转付工作;电网企业应建立光伏发电的监测、统计、信息交换和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定期向华东能源监管局报送相关信息,发电运营主体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能源局华东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有关监管要求的通知》
通知要求,电网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流程和制度,规范相关工作标准;无歧视开放光伏发电市场,电网企业不得无故拒绝光伏发电并网申请,不得拒绝或拖延应由电网企业出资建设的接入工程及相关工程;电网企业应确保光伏发电电量优先上网,全额收购上网电量,按规定及时支付发电电费和国家相关补贴的转付工作;电网企业应建立光伏发电的监测、统计、信息交换和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定期向华东能源监管局报送相关信息,发电运营主体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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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拟对10家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其中包括已工商注销的山东粤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山东信诺售电有限公司等9家未能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此次退市程序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启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实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异议,并需提供真实、可查证的佐证材料;逾期无异议的,退市注销将自动生效。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批,并于2026年10月13日至19日开展审批前公示。该项目位于姚安县太平镇白石地村委会和栋川镇仁和村委会,属新建光伏发电工程,直流装机容量43.3384MW,交流总装机容量35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个光伏子阵、箱逆变单元、8.092公里集电线路(含直埋与架空段)、7.15公里场内道路及一座升压站。项目总占地53.40公顷,以园地(果园)为主,辅以交通运输用地;其中永久占地1.63公顷,临时占地51.77公顷。建设单位为金江能源开发(姚安)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由云南博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审批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报批稿收件时间为10月13日。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原党组书记、监管专员何淑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2026年10月13日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立案纪律审查,并由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同步开展监察调查。该案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办理,体现了对能源监管领域权力运行监督的持续强化。何淑兰曾长期在能源监管系统任职,其接受审查调查反映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向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纵深推进的态势。此次通报系官方权威发布,案件正在依规依纪依法办理中。(198字)
国家能源局于10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总结三季度监管成效,部署四季度重点任务。会议指出,各监管机构围绕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供电质量提升等核心任务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当前进入年度冲刺阶段,须锚定目标、压实责任,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完善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提早谋划迎峰度冬保供,加强供需监测与新能源消纳机制建设;深化电力领域综合监管成果运用;加大“获得电力”政策落实力度,推进供电质量提升和非电网直供电小区治理;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正确政绩观教育成果。会议还组织了政策宣讲和地方监管机构经验交流。
国家能源局在9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调度会上释放关键政策信号:健全新能源价格结算机制、切实保障合理收益,是破解当前光伏产业低价困局的核心路径。文章指出,尽管截至2026年8月光伏装机已达12.97亿千瓦、超越煤电成为最大电源,但新增装机增速放缓,反映投资动力不足。根本原因在于低电价导致项目经济性承压,影响发电企业投资决策,并沿产业链向上传导,加剧制造端产能过剩与恶性竞争。会议特别强调科学组织2027年增量项目机制竞价,避免片面追求“低价”而忽视项目可投资性,要求在市场竞争与收益可持续性之间取得平衡。文章阐明,合理收益并非保护利润,而是维系有效投资、设备采购、项目落地和产业链健康循环的前提条件。(199字)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原党组书记、监管专员马军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的纪律审查,以及四川省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调查。该案件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与四川省纪委监委联合通报,表明其问题线索涉及党的纪律和国家监察双重范畴。马军杰曾长期在能源监管系统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其被查反映出能源监管领域反腐败工作的持续深化。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尚未公布具体违纪违法事实及情节。此次审查调查属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筹部署下对垂直管理单位领导干部开展的常规监督执纪行动,体现了对公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的强化。
浙江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省分布式能源资源和制造业优势,构建规范化绿电专线直供体系。文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模式,覆盖新增负荷、出口降碳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新能源消纳受阻四大应用场景,并支持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参与直供。政策设定60%自发自用、20%余电上网的刚性消纳比例,划定220千伏接入的安全评估红线;实行市级联审建设计划、省级备案的分级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多元合资建设;要求项目整体入市交易,禁止电网代理购电;建立月度电量监控、年度运行评估及“5年累计3年不达标即退出”的闭环监管机制,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制造与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壁垒。(199字)
陕西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试点工作,旨在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工业绿色用能。试点严格对标国家政策要求,明确准入、投资及并网等全环节标准,覆盖新增与存量负荷,支持配套风电、光伏及生物质项目申报;消纳受限的闲置新能源项目可转为直供电源。政策鼓励民营、合资等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统一规范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比例,并允许最高33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配套专项安全评估。试点项目须实现电源与负荷同市域布局,2028年底前建成投产,同时细化方案编制、用地审批及集中申报等实施要求,目标是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源荷直连示范模式。(199字)
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供电试点建设工作,首批确定5个试点项目,重点面向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开展绿色电力专线直供示范。试点依托省内绿电“三进”工程,探索电源与负荷端直接连接的新模式。文件厘清了属地发改部门、电网企业及试点企业的三方职责,要求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快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和配套电网改造;推动发电与用电企业签订长期绿电购售合同并完成交易备案;鼓励配置储能设施以提升绿电就地消纳能力。后续将按“成熟一家、启动一家”原则动态扩容试点范围,旨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造业绿色用能样板。(198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