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源新能[2016] 13号 安徽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安徽省物价局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关于完善“先建先得”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管理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能源局发布时间:2016-02-22 23:59:59

皖能源新能[2016] 13号 安徽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安徽省物价局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关于完善“先建先得”<a href=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管理的通知" width="500" height="435" />


各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供电公司:
为充分利用我省光伏发电地面站址资源,进一步调动投资企业积极性,促进我省光伏发电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完善“先建先得”方式建设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先建先得”适用范围。“先建先得”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原则上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项目建成后,按照并网先后顺序,滚动纳入国家安排我省的年度建设规模。

二、加强站址资源规划管理。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土地资源和电网接入等条件,做好站址普查工作,编制光伏发展规划和项目3年滚动开发计划,向社会发布。鼓励将站址作为公共资源,采用竞争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企业。申请备案的项目,原则上应是3年滚动开发计划内项目。

三、完善项目电网系统接入评审。对取得县级土地、林业、规划、环保等部门意见的备案项目,各市供电公司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备案文件,以受理电网接入设计报告的先后顺序组织评审,及时出具电网接入意见函。接入意见函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送出线路和开关站逾期未建成,需重新排队申请。通过竞争方式选定的项目,优先安排电网接入。

四、公布“先建先得”项目备选目录。各市发展改革委要及时跟踪开工项目进展情况,每季度末会同市供电公司等将光伏组件安装三分之一以上、送出线路和开关站等基本建成的项目报送省能源局。省能源局汇总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先建先得”项目备选目录。

五、简化项目并网办理流程。市供电公司要加强电站并网服务指导,优化并网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及时与纳入备选目录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并网验收合格后即安排并网运行。

六、做好标杆电价确认工作。光伏发电企业具备并网条件后,应及时向省物价局申请批复上网电价,作为电费结算依据。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2016年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2016年以前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但于2016年6月30日以前仍未全部投运的,执行2016年上网标杆电价。

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华东能源监管局会同省能源局将加强项目监管,重点监管项目实施和并网运行,杜绝擅自进行投资主体和股权转让。分布式光伏电站不属于强制质量监督对象,项目单位应加强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视情自愿向质监机构申请质量监督。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各供电企业应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除按规定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

八、加强项目信息统计管理。各市发展改革委要及时组织建成项目单位,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填报项目信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纳入年度规模指标项目,及时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点击下面链接 下载附件:

  

皖能源新能[2016]13号安徽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安徽省物价局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关于完善“先建先得”分布式光伏电站管理的通知.rar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2/22/173959.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国家能源局召开扩大绿电应用专题会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31 06:46:48

国家能源局于7月27日召开扩大绿电应用专题会,同步宣贯即将于8月1日起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会议系统介绍了该办法的编制背景与核心内容,明确其首次建立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并完善消纳责任权重机制。此举旨在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服务碳达峰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各相关方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强化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健全监测考核与奖惩监管机制,并持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42号令各项要求落地见效。(199字)

国家能源局发布会文字实录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30 15:57:09

本文介绍了国家能源局2026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的核心内容,系统呈现上半年我国能源发展形势与转型进展。发布会通报了全国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能源有效投资稳步增长、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推进三大成效:电力装机突破40亿千瓦,煤电发电量占比首次降至49.7%;可再生能源装机达24.55亿千瓦(占总装机60.7%),其中风光装机19.51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41.2%;新型储能装机达1.53亿千瓦,同比增长61%。同时,发布会还通报了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总体平稳、充电基础设施达2305.7万个、《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6)》发布等重点情况,并就绿电消费考核扩容、电力市场建设、油气自主供给提升及全球能源转型引领作用等热点问题作出政策回应。(198字)

鲁发改能源407号文解读|山东虚拟电厂管理办法全文 分布式光伏打包入市规则详解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28 10:23:59

鲁发改能源〔2026〕407号山东虚拟电厂管理办法深度解读,8月1日施行,分布式光伏打包入市规则,详解聚合分类、能力测试、收益互斥规则、技术门槛与行业机遇,完整版政策测算报告扫码获取。

浙江省两部门: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2:26

浙江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省分布式能源资源和制造业优势,构建规范化绿电专线直供体系。文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模式,覆盖新增负荷、出口降碳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新能源消纳受阻四大应用场景,并支持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参与直供。政策设定60%自发自用、20%余电上网的刚性消纳比例,划定220千伏接入的安全评估红线;实行市级联审建设计划、省级备案的分级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多元合资建设;要求项目整体入市交易,禁止电网代理购电;建立月度电量监控、年度运行评估及“5年累计3年不达标即退出”的闭环监管机制,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制造与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壁垒。(199字)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36:47

陕西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试点工作,旨在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工业绿色用能。试点严格对标国家政策要求,明确准入、投资及并网等全环节标准,覆盖新增与存量负荷,支持配套风电、光伏及生物质项目申报;消纳受限的闲置新能源项目可转为直供电源。政策鼓励民营、合资等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统一规范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比例,并允许最高33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配套专项安全评估。试点项目须实现电源与负荷同市域布局,2028年底前建成投产,同时细化方案编制、用地审批及集中申报等实施要求,目标是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源荷直连示范模式。(199字)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0:00:30

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供电试点建设工作,首批确定5个试点项目,重点面向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开展绿色电力专线直供示范。试点依托省内绿电“三进”工程,探索电源与负荷端直接连接的新模式。文件厘清了属地发改部门、电网企业及试点企业的三方职责,要求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快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和配套电网改造;推动发电与用电企业签订长期绿电购售合同并完成交易备案;鼓励配置储能设施以提升绿电就地消纳能力。后续将按“成熟一家、启动一家”原则动态扩容试点范围,旨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造业绿色用能样板。(198字)

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两部门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09:51:37

湖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部署。文件明确四类适宜开展新能源专线直供的项目场景,对电源与负荷的地理布局、投资主体权责划分、源荷电量配比等关键指标作出量化规定。审批机制实行分级管理,由市州初审、省级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评审。同时,构建覆盖项目立项、建设实施、并网运行到退出转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该举措聚焦破解省内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精准对接制造业及出口企业对绿色电力的刚性需求,推动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低碳化协同发展。(198字)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征求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来源:安徽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09:44:45

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绿电直连顶层设计。文件首次明确将绿电直连项目划分为并网型与离网型两类,并分别界定新增及存量负荷的准入条件和适配的新能源资源类型。通知系统规范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方案编制、投资模式、源荷配比硬性要求、市场交易机制、申报评审流程及长效监管措施,并配套提供标准化编制大纲与申报表格。政策重点引导零碳园区、出口制造企业、算力数据中心等高需求主体,就近建设风电、光伏专线,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降低企业绿色用能成本,为全省绿电直连项目规范化实施提供清晰路径。(198字)

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中国绿证价格指数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09:38:31

国家能源局于7月24日正式发布中国绿证价格指数,标志着我国绿色电力证书市场化定价机制迈出重要一步。该指数以2025年1月为基期(设为100点),首期公布2025年1月至2026年6月的逐月数据,并将实行常态化按月发布。数据显示,2026年6月指数为181.0点,环比微降0.2%,同比上涨23.2%。该指数由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与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联合编制,编制工作在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指导下开展,旨在客观反映绿证交易价格变动趋势,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权威参考依据。(199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国家政策 发布时间:2026-07-27 09:33:20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绿色电力直接连接用电负荷。文件以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核心目标,创新“源—荷”融合发展的实施路径,系统明确了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标准、多元化投资机制、安全运行要求及市场化交易规则。政策特别设定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的量化管控指标,并重点鼓励民营企业和出口外向型企业建设风电、光伏直连专线。此举旨在提升工业领域绿色用能比例,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与产业用电需求精准匹配,从而支撑全社会“双碳”目标的加快实现。(198字)

奔赴“十五五”能源新征程 太原能博会展示“山西方案”来源:中华网 发布时间:2026-07-23 11:09:30

本文介绍2026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作为展示山西能源转型成果的重要平台,系统呈现“十五五”开局之年山西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实践路径与“山西方案”。文章指出,山西依托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试验区和能源革命试点双重定位,推动能源结构深刻变革:2025年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55.1%,智能化煤矿建成400座,绿电交易与绿证成交居全国前列。通过晋北新能源基地、绿电园区、氢能产业链等布局,加速实现煤炭由燃料向原料转变,并聚焦安全韧性、绿色低碳、链式集群、系统集成四大方向,规划2030年目标及关键技术攻关路径。太原能博会以6万平方米展区、13个主题板块,全景展示风光储氢一体化、智能矿山、源网荷储协同等前沿应用与国际合作成果。(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