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区、山东
招标人: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高青县花沟镇店东村光伏发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专项扶贫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高青县花沟镇店东村屋顶光伏发项目计划总装机容量46KWp。其中,全村贫困户18户,每户装机2KWp,占用屋顶面积约540平米,总装机36KWp;村集体装机10KWp,占用屋顶面积150平米。
2.2招标范围:
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括光伏电站设计、地质详勘)、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含施工水源、施工电源、消防、水保、固沙)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移交、性能验收试验、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交钥匙工程,同时也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3.计划建设周期:45天,自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4月9日安装完毕并网发。(起始时间以设计图纸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完毕时间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2)投标人应具有提供本项目设计、供货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电力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筑企业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须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B证、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在以往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B证、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上述资料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5.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 亮(经理)
电 话:010-58977952
手 机:15510356498
传 真:010-58977952
邮 箱:haoliang2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