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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连横的东莞光伏业

发表于:2016-01-27 00:00:00     来源:东莞日报

东莞可支持企业建立售电公司

东莞日报:2016年,东莞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应该规避哪些风险?东莞新能源企业需要在哪些环节发力?

何思模:首先是电价下调带来的风险。上网标杆电价下调0.02分/度,意味着电力业务净利润将下降约3%;同时,租用工业厂房的业主经营效益下降,对光伏企业已建成的电站在收取电费方面将带来难度,个别企业将存在拖欠电费的情况,风险较大。

另外是产权问题带来的风险。当前产权制度导致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屋顶难以获得;屋顶业主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情况下,电站投资方无法得到受法律保护的产权证明,造成屋顶获得后的投资经营面临不确定性风险。

三是“双反”问题带来的风险。2015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将延长对中国进口太阳能产品的反倾销、反规避既有政策,现行中欧光伏组件最低价格协议将延长至少12个月,这将严重制约我国光伏行业出口。

东莞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企业要加大技术革新、创新力度,形成企业技术优势,降低应用成本,还需要结伴而行,寻找经营业绩稳定、信用良好的企业合作开发市场。

东莞日报:2016年,对于光伏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您认为东莞市政府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扶持?

何思模:随着新电改“9号文”下发,国家已经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为打破电网垄断,厘清输配电价,鼓励竞价,降低供电运行的成本,希望东莞大力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建立售电公司。二是建议政府加大对全市屋顶光伏建设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业厂房、住宅区、个人房屋充分利用空置屋顶,搭建屋顶光伏发电站,达到用户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的目的。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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