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改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发改委发布时间:2016-01-26 08:31:56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相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3001号),推动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对于提高全社会节能降耗积极性、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内政办发〔2014〕9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意见》(内政发〔2013〕12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3001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和实施范围

(一)基本思路

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形成推动全区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促进节能降耗。定期发布自治区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公共机构名单和终端用能产品目录,以及能效指标,树立能效标杆。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企业、公共机构追逐能效“领跑者”。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自治区强制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完善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能效准入门槛。

(二)实施范围

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范围包括三类: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和终端用能产品(以下简称用能产品)。

1.高耗能行业

综合考虑我区高耗能行业的发展规模、能源消费、节能潜力以及能耗统计、计量、标准等情况,在火力发电、原煤开采、炼焦、水泥、电石、铁合金、电解铝等行业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以后逐步扩展到煤炭洗选、烧碱、钢铁、煤制烯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以及有色金属等其他高耗能行业。

2.公共机构

按照同类可比原则,对公共机构进行合理分类。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评价的规范性,先以政府机关、高等院校为重点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逐步涵盖教育(中小学)、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各类型公共机构。

3.用能产品

按照国家《能效“领跑者”实施方案》确定的实施范围、基本要求和入围方式,结合自治区实际,适时组织具备竞争力的相关企业参与申报国家能效“领跑者”。

二、主要内容

(一)申报条件

1.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需满足以下要求:

(1)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值,且为行业的领先水平。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提高。

(2)“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均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节能量目标任务,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

(3)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已经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耗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建设。

(4)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

(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

2.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需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同类可比原则,能源效率在自治区同类公共机构中处于领先水平。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提高。

(2)“十二五”期间均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

(3)建立了完善的节能管理制度和能源管理体系,在本地区同类型公共机构中节能管理水平领先。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9149)要求。

(4)年能源消费量一般不低于500吨标准煤。

(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入围和发布

1.入围方式

自治区能效“领跑者”的入围采取“自愿申报、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方式。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由企业向自治区经信委、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由行业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把关,自治区经信委、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节能评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入围企业名单。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由公共机构向自治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机关事务管理局初审把关后,联合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确定入围机构名单。

2.公示与发布

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和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入围名单及能耗、能效指标等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质监局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能效“领跑者”名单及能耗、能效指标进行公告。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每年发布一次。

(三)激励政策和约束机制

在执行国家能效“领跑者”制度激励政策的基础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制定自治区激励政策,鼓励能效“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

1.授予自治区能效“领跑者”称号

对入围企业(单位)授予“内蒙古自治区能效‘领跑者’”称号,鼓励入围企业在品牌宣传、产品营销中使用能效‘领跑者’称号,可在企业(单位)显著位置标注“内蒙古自治区能效‘领跑者’”字样。称号有效期为一年。

2.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

按照国家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指南,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通过采取自身“纵向”对标与能效“领跑者”间“横向”对标相结合的方式,查找差距、剖析原因、完善措施、持续改进。及时总结能效“领跑者”的节能最佳实践,广泛开展节能技术、标准、管理体系培训,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3.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自治区能耗和能效标准

加快修订自治区高耗能产品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自治区能耗限额标准体系,不断提高能耗准入门槛。建立能效“领跑者”指标与自治区强制性能效标准衔接的机制,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效标准体系。

4.强化能效“领跑者”指标运用,发挥示范效应

根据能效“领跑者”指标和能耗、能效整体水平,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转化为制定节能目标、开展考核评价的标准和依据。建立能效“领跑者”案例库,适时向社会发布能效“领跑者”案例,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5、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能效“领跑者”单耗指标、能效水平、质量性能等监督检查,将能效“领跑者”列为自治区节能监察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重点,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单耗指标弄虚作假、能效虚标、认证不符合、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撤销入围资格并予以曝光,三年内不得申报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对因客观原因导致单耗或能效指标不稳定,不能达到能效“领跑者”标准的,取消其“领跑者称号”。严禁冒用“内蒙古自治区能效‘领跑者’”称号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加强能效“领跑者”企业(单位)能耗数据采集监测工作,鼓励企业(单位)将主要能耗数据报送至自治区能耗数据监测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能效“领跑者”制度的统筹协调,建立会商机制,加强工作调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质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制度取得实效。

(二)完善政策措施

加大能效“领跑者”指标的政策采信力度,把能效“领跑者”指标作为能评、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严格能评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和设备。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改造项目要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

(三)加强宣传推广

宣传普及能效“领跑者”制度,扩大制度影响。利用电视、网络、图书、期刊和报纸等大众传媒,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表彰会、推介会等形式宣传能效“领跑者”,树立标杆,弘扬典型,表彰先进,为制度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28日

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节能与应对气候变化中心(加挂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培训中心牌子)是隶属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当于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节能政策、法规、规划及管理制度等研究任务;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提出评审意见;组织开展节能(含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技术、产品和新机制推广;开展节能、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承担能效标识管理;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展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和组织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开展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培训、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等;开展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提出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协助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试点工作;承担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和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xiaoxu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横店东磁申请太阳能电池的制备方法专利,降低接触电阻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26-10-12 06:00:37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一项名为“太阳能电池的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公开号CN122892299A)。该专利聚焦于优化太阳能电池结构,通过在基底层受光面和/或背光面构建具有区域差异化的掺杂半导体层,使接触区表面凸起且掺杂浓度高于相邻非接触区,或在背光面交替设置两类掺杂层作为接触区,再配合电极制备。其核心技术创新在于实现局部精准调控,从而有效降低金属电极与半导体之间的接触电阻,进而提升电池的开路电压与短路电流。作为国内光伏与磁性材料领域的重要企业,横店东磁长期布局技术研发,截至当前已累计拥有专利2911项。(199字)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集中式光伏帮扶收益分配实施方案发布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6-10-10 14:24:04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发布的《集中式光伏帮扶收益分配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鄂温克旗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拨付至该市的收益资金管理与使用。方案明确以乡镇为单位,精准识别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及需持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建立动态更新的光伏帮扶名册作为分配依据。收益主要用于三类方向:一是向无劳动能力或弱半劳动力家庭按户每年发放3000元帮扶资金;二是支持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三是拓展用于带动就业的产业项目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方案细化了六类重点帮扶对象认定标准,规定了“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部门备案”的申报程序,实行“一卡通”专账发放,并建立市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和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资金安全。(198字)

一级能效认证!琏升科技太阳能组件获强制性国标最高等级认证来源:琏升科技 发布时间:2026-10-09 18:31:18

琏升科技自主研发的太阳能光伏组件近日通过国家强制性标准GB 43432—2023《光伏组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认证,获得一级能效标识,成为该标准实施以来首批获最高等级认证的企业之一。该标准于2024年正式生效,将光伏组件能效划分为三级,一级为最高要求,需在标准测试条件下实现光电转换效率、功率衰减率及综合能效比等多项指标全面达标。琏升科技此次认证覆盖其主流大尺寸、高功率PERC及TOPCon系列组件,表明其产品在光能转化效率、长期运行稳定性及单位能耗输出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此次认证不仅体现企业技术研发与制造工艺的实力,也标志着我国光伏产品能效管理进入规范化、标准化新阶段。

内蒙古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4 09:27:48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光伏组件安全要求》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终端用户专场宣贯会在呼和浩特成功举办来源:CESI光伏标准化 发布时间:2026-09-21 10:05:05

2026年三项光伏强制性国标终端用户专场宣贯会在呼和浩特举行,首次面向央国企全面推动标准从生产端延伸至应用端。会议聚焦标准解读、认证应用与实施计划,以“标准+认证+监管”闭环机制打通落地“最后一公里”,助力光伏产业由“拼规模”向“拼价值”转型。

国内虚拟电厂领域有哪些值得关注的能源科技企业?如何评估其实力?协鑫能科AI驱动样本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18 15:35:46

本文聚焦国内虚拟电厂(VPP)领域代表性企业协鑫能科的技术与商业实践。在AI深度赋能和政策加速推动背景下,协鑫能科率先构建“AI+VPP”体系,自主研发“聚星AIVP”平台及EnergyTS 2.0时序大模型,实现负荷与电价预测准确率超95%、响应达毫秒级,在江苏迎峰度夏演习中验证了5分钟内精准下调3万千瓦负荷的能力。其盈利模式已由依赖政策补贴转向电力交易、辅助服务、需求响应“三轮驱动”,交易收入占比近60%,完成向市场化盈利的历史性跨越。作为全国唯一获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三大电网VPP资质的企业,业务覆盖10余省份,可调负荷超130万千瓦,并入选江苏省“人工智能+”能源培育清单,技术实力与全链布局构成显著竞争壁垒。(198字)

虚拟电厂能源科技企业实力评估:家电巨头入局后,协鑫能科的综合能源与运营领跑逻辑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18 15:30:15

本文分析了虚拟电厂(VPP)领域家电巨头跨界入局与专业能源科技企业竞合格局。在“十五五”规划推动下,海尔、美的、格力等依托自主运营、并购整合或硬件内嵌三条路径切入VPP,但受限于电力系统认知深度、工程实施能力及市场化运营经验,短期内难以撼动协鑫能科的领先地位。协鑫能科凭借三十余年能源行业积淀、全电网准入资质、“算电协同”战略及自研AI平台“聚星AIVP”,在数据积累、构网型储能落地、多资源聚合与电力市场盈利等方面形成显著壁垒。文章指出,当前格局仍是电源侧由传统能源企业主导、高端负荷侧由专业服务商引领;长远看,家电企业的柔性负荷资源与协鑫能科的调度大脑和市场通道具备强互补性,正走向开放协同、生态共建的新阶段。(198字)

绿电赋能千行百业:共探能源转型的技术、市场与产业机遇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18 14:54:35

本文报道了2026年绿色能源创新发展大会在天津召开的情况,聚焦我国绿色能源转型进入“十五五”关键阶段的系统性演进。会议围绕绿电规模化消纳与高质量发展,深入探讨零碳园区建设、绿电交易机制、算电协同、AI赋能可再生能源等核心议题。文中梳理了当前进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六成,光伏装机首次超过煤电;天津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17%,新能源已成为本地第一大电源。同时指出多重挑战——绿证绿电机制不完善、风光负荷错配、系统调节能力不足、退役设备回收体系待建、新业态权责不清等。国家能源局、行业协会及龙头企业提出对策:强化长时储能、绿氢绿醇等技术创新;推动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源网荷储协同等模式落地;完善绿证管理、分时电价、碳电衔接等体制机制;构建覆盖开发、应用、回收的全生命周期闭环。大会还发布多项倡议,签约一批产业项目,并启动AI电力交易平台,标志着绿色能源发展正从规模扩张迈向系统协同、消费引领与价值实现的新阶段。(199字)

飞虎3斩获TÜV莱茵综合能效优胜奖:六大气候全场景验证,重新定义真实发电价值来源:晶科新场景 发布时间:2026-09-15 10:22:00

晶科飞虎3组件斩获TÜV莱茵2026“质胜中国”综合能效优胜奖,依托IEC 61853标准,在亚热带沙漠、热带湿润等六大典型气候下全场景领先;24.8%转换效率、-0.26%/℃温度系数、85%双面率及优异弱光性能,实证多地发电增益超3%;30GW全球订单印证真实发电价值。

1级能效!高景太阳能组件获强制性国标最高等级认证来源: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14 09:46:24

高景太阳能两款组件通过GB 47834-2026强制能效认证:GK-3-72HGF-670M满屏单玻组件斩获行业最高能效1级(效率24.8%,首年衰减仅1%),GK-4-66HTBD-645M双玻组件获评能效2级(效率23.9%,双面发电+强耐候)。国家级CPVT全项实测背书,彰显高效与可靠性硬实力。

解读|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11 09:44:58

本文是对《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官方解读,系统阐述了该方案的政策依据、核心定义、适用范围与实施路径。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新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等)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用户直接供电,分为并网型与离网型两类,并强调电量溯源与物理界面清晰。方案覆盖七大重点负荷类型,包括新增负荷、氢基绿色燃料、出口导向型降碳企业、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国家级零碳园区、中国(内蒙古)自贸区及部分高载能行业,分类明确了准入条件与负荷吸纳规则。在实施层面,突出“以荷定源”原则,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逐年提升,规范投资主体、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市场交易、绿电溯源及申报审批全流程,并配套电网服务、价格机制与政策衔接等保障措施,旨在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与绿色低碳转型。(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