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准东—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建设准东—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准东—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途经新疆、甘肃、宁夏、陕西、河南、安徽6省(区),新建准东、皖南2座±1100千伏换流站,新增换流容量2400万千瓦;新建准东—皖南±1100千伏直流线路3324公里;工程动态投资407亿元。
工程在世界上首次采用±1100千伏直流输电电压等级,将特高压直流输电容量由±800千伏的1000万千瓦进一步提升到1200万千瓦,输送距离提高到3000公里以上,进一步提高了直流输电效率,节约宝贵的土地和走廊资源,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于特高压电网及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具有重大的示范意义。
准东—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是今年国家电网公司获得核准的第7项特高压工程,也是第2条“疆电外送”特高压输电通道。工程的建设,是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国家能源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新疆能源基地开发,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华东地区电力可靠供应,拉动经济增长,引领技术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程投运后,每年可向华东地区输送电量660亿度,相当于运输煤炭3024万吨,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碳5940万吨、二氧化硫14.9万吨、氮氧化物15.7万吨,将有力促进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