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5〕第39号公告。公告称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引导金融机构服务绿色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智能电网及能源互联网:指能够提高供、需负荷平衡和响应能力,显著改善电网综合能效、降低输变电损耗及增强可再生能源接入能力电网建设运营和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1.智能电网:
指采用智能型电气设备和实时、双向、集成通信技术以及其他先进技术的电网建设运营项目及电网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2.能源互联网:
指综合应用电力电子、信息和智能管理技术,连接分布式能源(含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储能装置及各类型负荷,实现能量双向流动和对等交换与共享的电网、微电网及其他能源(燃气等)网络设施建设运营项目。
分布式能源:指区域能源站(包括天然气区域能源站)、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等分布式能源设施建设运营以及分布式能源接入及峰谷调节系统、分布式电力交易平台等能源管理系统建设运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
一、本公告所称绿色金融债券是指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绿色产业项目范围可以参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见附件)。
二、本公告所称金融机构法人,包括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
三、金融机构法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最近一年盈利(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除外),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金融风险监管指标符合金融监管机构相关规定;
(四)具有完善的绿色产业项目贷款授信、风控、营销等制度规定和成熟的业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