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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年末福利调电价 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输血”近1900亿

发表于:2015-12-31 00:00:00     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王璐
12月30日,《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国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大工业用电价格不做调整,预计将为相关用电企业减负约680亿元,中小微企业受益尤其明显。

与此同时,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将提高27%到每千瓦时1.9分钱,这意味着将“输血”1900多亿元给作为战略新兴产业的可再生能源,解决遏制其发展的补贴资金缺口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广泛存在着城市补农村、工商业补居民农业、省内发达市县补贴欠发达市县等电价交叉补贴,导致电价结构扭曲。在经济下行成本压力下,这一问题愈发突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显示,从2014年分类销售电价看,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平均电价最高,为856.51元/千千瓦时,大工业用电平均电价为655.86元/千千瓦时,居民用电类别平均电价(到户价)为557.48元/千千瓦时。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6年中国经济要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此次降低电力价格可以说是打响了“第一枪”。安迅思电力煤炭行业分析师邓舜分析,以2014年全国火力发电数据(42049亿千瓦时)计算,以年为计算周期,则整个火电行业利润缩减规模约为1263亿元。

而工业用电量为39930亿千瓦时,其中一般工业用电占到40%,而第三产业用电量为6660亿千瓦时,其中绝大部分执行商业电价。以此估算,相关企业成本累计缩减680亿。

与此同时,此次调价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降价空间部分用于超低排放改造,并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在淘汰煤炭、钢铁行业落后产能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等,有扶有控,产业结构调整和电力结构调整意图也非常鲜明。

在更深层次上,销售电价降低后,用电需求将沿着需求曲线扩张,从而带动电能、电煤消费。更重要的是,“此次销售电价中只降低了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客观上缓解了电价间的交叉补贴强度,一定程度上为电力市场化改革减少了困扰。”有业内人士称。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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