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青海省从2014年以来实施多种措施来监管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常态。今年1月至今,青海省人社厅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已为2.4万农民工追回3.46亿元(人民币,下同)的‘血汗钱’,清欠率达97%。”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副局长梁生荣23日表示。
2014年7月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请青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建立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光伏、矿山、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提前部署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强化部门联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同时,青海省还建立完善了部门联动、司法行政衔接等农民工工资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清欠工作定期通报制度,以简报形式定期介绍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通报欠薪企业名录。
“《措施》和今年下发的《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缴落实等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为青海省清欠农民工工资建立了有效手段,同时也加大曝光惩戒力度。截至目前,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公布严重欠薪单位35家、移交司法机关恶意欠薪案件16起,收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较上年增长0.98亿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梁生荣说。
除此之外,青海全省劳动监察部门将劳动关系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两金三制一卡”制度正在实施当中。截至目前,青海全省共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举报投诉案件1666件,清欠率达97%。
梁生荣表示,元旦将至,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进入了关键期。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集中整治年中工资保证金检查落实、年末两个节点,突出部门配合联动、诚信黑名单上网两个关键措施,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打造“基本无拖欠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