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经信节能〔2015〕458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加快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南方电网公司,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加快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分布式光伏 发电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迳向我委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12月9日
加快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9号),加快推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含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的园区、产业转移集聚地,以下简称省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促进园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加快省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完善扶持政策,健全服务体系,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原则,重点推动具有稳定用电负荷、连片屋顶资源的省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促进园区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5年,择优选择6个基础条件较好、积极性较高的省产业园开展试点工作,重点跟进,逐步形成一批规模化应用示范园区。到2017年底,全省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新增200兆瓦。到2020年,省产业园新建厂房屋顶同步考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具备条件的既有厂房屋顶分期分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