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平箐光伏电站项目是贵州省第一个规模开发的光伏电站项目,是贵州省在光伏发电项目上的首次突破,所以威宁县给予大力支持,设置优惠税收政策进行补贴。
近日,威宁自治县国税部门依照国家规定,在2015年12月3l日前,对威宁平箐光伏电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据悉,该光伏电站该享受“三免三减半”免税优惠:未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将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则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威宁自治县平箐光伏电站项目由中电投金元集团投资,位于威宁县海拉乡和岔河乡境内,运行期为25年,项目装机容量3万千瓦,总投资2.8亿。
于2015年5月9日并网发电,截至目前,总发电量达1854万千瓦时,预计多年平均发电3556万千瓦时,能实现年均产值3556万元。
该项目投运后,每年可节约标煤 1.2 万吨,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碳约 3.6万吨,一氧化碳约 3.1吨,二氧化氮约 146.68吨,烟尘约 172吨,对于环境作用巨大,有很好的生态效益。
该补贴政策力度如此大,恐怕有些过了,但是从长远来看,充分释放税收优惠政策红利,助力生态环保型企业快速发展,创造经济社会综合效益,远胜追求一时的税收效益。
平箐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成功并投入威宁电网运行后,不仅优化了威宁电网的网架结构,提升了威宁电网的供电能力,还增大了威宁电网的新能源接入容量,对威宁电网新能源运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在如此政策力度下,也可以看出威宁县投资可再生能源的热度,在平箐电站的示范下,将吸引来更多的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建设,有望促进威宁县的经济和能源结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