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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重现:欧盟欲将再施光伏双反诡计

发表于:2015-12-07    

在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措施实行两年即将到期之时,欧盟宣布复审这类措施,威胁可能将其延长。这场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可能战火重燃。

上述双反措施2013年12月生效,定于本月7日、即下周一到期。今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立案公告,称基于今年9月4日欧洲光伏制造商协会EUProSun的调查请求,决定对适用于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措施启动日落复审调查,调查将“判定双反措施到期会不会可能导致”中方重启相关倾销和补贴,继续伤害欧盟的光伏产业。

日落复审是指反倾销措施执行满5年之前的合理时间内,国内产业或其代表提出有充分证据的请求而由主管机关发起复审,若在该复审中主管机关确定终止反倾销税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则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复审可能长达15个月,复审期间,原反倾销税继续有效。

欧盟宣布复审中国光伏产品双反措施后,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局负责人发表谈话,称中方认为,继续延长措施,既损害中方利益,也不符合欧盟自身利益,希望欧方认真考虑欧盟整体利益,从维护中欧经贸合作大局出发,尽快终止光伏双反措施。

欧盟与中国的光伏产品贸易争端由来已久,被视为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上述欧盟光伏业协会组织EUPro Sun早在2012年9月就曾向欧盟申诉,指控中国的光伏企业获得政府补贴,并要求对其产品征收惩罚性进口关税。同年11月初,欧盟正式启动反补贴调查。次年6月,欧盟宣布自当月6日起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13年7月27日,中国商务部宣布,国内光伏产业代表与欧委会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协议。据介绍,该“价格承诺体现了中方绝大多数企业的意愿”,但商务部未公开价格承诺的具体内容,如价格、配额等信息。

根据上述价格承诺协议,中方承诺输欧光伏产品的平均售价下限为0.57元/瓦,较达成协议以前的平均售价上浮约9.6%-14%,若按协议前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征收47.6%的反倾销关税执行,中国输欧光伏产品的平均售价将上浮至少42%。而且,协议规定“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出口设定总量上限7GW/年”,中国网报道援引专家估算称,这相当于将80%-90%的市场份额留给了中国光伏。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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