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200年间,化石能源的快速消费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然而,来自2015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中国煤炭探明储量1145亿吨,储采比为30年;中国石油探明储量25亿吨,储采比为11.9年;中国天然气探明储量3.5万亿立方米,储采比为25.7年。
通俗地讲,在不考虑能源进口和未来勘探发现的情况下,按照当前的开采和消费水平,中国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这三大化石能源将分别在30年、11.9年和25.7年后消耗殆尽。
在化石能源走向枯竭的大背景下,2005年,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迅猛发展。
然而,尽管大量政策利好催生了无与伦比的装机增量,但电网企业始终缺乏接纳更多可再生能源的外在动力,引发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电力和财政资源浪费,也使得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规模化发展举步维艰。
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背后,同样潜藏着走向“枯竭”的巨大危机。
能源转型先锋的烦恼
曾经引领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英国,正在为其能否实现2020年可再生能源目标而担忧。
11月10日,英国能源与气候变化大臣安伯尔·鲁德在英国议院委员会上承认:“如果我们没有合适的、具有鼓励性的政策,英国将可能无法实现‘2020年之前可再生能源占总能耗15%’的目标。”她认为,以目前的情况估测,到2020年,英国的可再生能源占比仅能达到11.5%。
实际上,从2010年至今,英国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已经达到420亿英镑。英国首相卡梅伦曾承诺,要创造“有史以来最清洁的政府”。
根据全球风能委员会的数据,英国是世界第六大风能生产者。2014年,英国政府向陆地风能发电厂提供了高达8亿英镑的财政补贴,而这些发电厂的发电量约占整个国家电力的5%。
但2015年以来,英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不利政策,包括“自2016年4月1日起取消陆上风电补贴”以及逐步取消对小型太阳能项目的补贴等,引发了业内的强烈不满。世界能源理事会也于日前下调了对英国的评级。英国对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的吸引力正在下降。
英国并不是第一个向可再生能源补贴开刀的国家。
2014年4月,德国内阁通过可再生能源法改革草案,其修改的核心内容,就是削减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执行主任陶光远告诉《经济》记者,早在2000年,能源转型先锋德国就发布了可再生能源法。15年来,这部法典极大地推动了风电、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据了解,2014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1560亿千瓦时,已经占到全国发电量的27.3%。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不仅减少了德国能源进口,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能源供给安全,也缓解了温室气体排放及其导致的气候变化。但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补贴制度带来的巨额电价附加费,也令德国市民难承其重。
“德国目前的平均交易电价只有3.8欧分/千瓦时,比中国目前的煤电上网电价还要低。但可再生能源附加费附加在每一度电上的费用却高达6.2欧分。”陶光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