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5-12-03 14:12:47
来源:华夏时报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电改核心配套文件,在审议通过的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中表示,未来我国将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将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将建立优先购电、优先发电制度;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公司交易。同时,分类推进交叉补贴改革;明确过渡时期电力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政策。自此,新电改的落地实施有了明确的实施路径。
晋能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晋能科技)总经理杨立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新电改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售电侧的改革,打破了长期以来电网的垄断地位,这将切实有效提高电力的利用效率。
明确电改实施路径
一系列配套文件同时出炉,新电改义无反顾地走上了正式实施的快车道。
11月30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国家能源局印发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具体包括《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银河证券认为,文件内容涵盖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自备电厂监管等六大方面。6个配套文件是主要围绕9号文新电改执行层面的具体政策规则,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力改革实施细则。
配合此前电改的纲领性文件,此次六大配套文件逐一明确了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落地生效的具体措施,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而在六大配套文件中,配售电侧改革无疑是最受市场关注的亮点之一。
在《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于电网企业营业范围、配电业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首先是限定电网职能。分离售电业务,电网企业只拥有输电网、配电网运营权,并要求电网公平地向市场提供输配电服务,并公开输配电网络的相关数据然后放开增量配电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绝对控股的,即拥有配电网运营权。
按照《意见》中提到的分类方法,售电公司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售电公司的注入门槛设定在资产总额2000万以上,不同等级公司所能够从事的售电量不同。而电费由电网统一收取再支付给发电和售电公司。
银行证券认为,在改革前,我国电力供给市场以电网为核心,售电侧的用户几乎不具备议价的选择权。而在改革后,售电牌照的放开使得售电侧市场形成以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为纽带的竞争格局,有利于更多的用户拥有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
同时,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在电力需求低迷、万亿市场蛋糕再分羹中,电网公司、切入售电领域的发电集团以及地方电力公司等优势企业将上演“龙虎斗”,受益于此,企业和社会电价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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