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有序发展太阳能发电是实现我国能源和电力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光伏发电具有优质能源劣质电的属性,而光热发电则具有优质能源优质电属性。要从经济社会、能源革命和电力系统角度,切实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健全完善太阳能发电科学发展新机制,加快解决技术、经济和管理问题,着力提高发展质量。
太阳能发电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也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太阳能发电对调整我国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太阳能发电及其特点
太阳能发电(以下简称光电)一般可以分为离网光电和并网光电。离网光电又叫做独立系统,是独立于大电网之外可以独自运行的太阳能供电系统。并网光电是与公共电网相联接且共同承担供电任务的电源。光电按其利用太阳能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光伏发电分为独立光伏发电、并网光伏发电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包括槽式、塔式、碟式(盘式)、菲涅尔式四种类型。
光伏发电属于典型的“优质能源劣质电”。作为“优质能源”,光伏发电具有良好的环保品质,属于绿色低碳能源。作为“劣质电”,主要表现有三:一是经济品质差,发电成本高,没有经济竞争力,需要国家财政补贴才能生存和发展;二是容量品质差,光伏发电具有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不能在电力系统中独立运行,需要其他调峰电源等提供辅助服务;三是能源密度低、转换效率低,占用面积大。
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相比,最明显的优势在于通过储热系统可以有效提高其发电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从而提升发电容量品质,较好地解决了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难题,可以独立作为电力系统的基础电源。光热发电环保品质也优于光伏发电。但是,光热发电经济品质劣于光伏发电,只能吸收太阳能直接辐照量,需要水源或其他传热工质,同时对运行维护要求较高。
国内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开发潜力
我国主要处于温带和亚热带,有着十分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根据国家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发布的《2014年风能太阳能资源年景公报》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完成的多项研究报告,2014年全国陆地表面平均的水平面总辐射年辐照量为1492.6千瓦时/平方米。综合各地区资源特点,一般将全国太阳能资源开发潜力分为4个等级区:其中,极丰富地区包括青海大部、西藏中西部、甘肃西部、内蒙古西部、新疆东部及四川西部部分地区,占全国土地面积的21.9%,年辐射总量超过1750千瓦时/平方米,年均日照时数可达到3000小时左右,年有效日照天数在350天以上;很丰富地区包括华北北部、新疆大部、甘肃中东部大部、宁夏、陕西北部、青海南部和东部、西藏东部、四川西部、云南大部及海南等地区,太阳能年辐射总量在1400~1750千瓦时/平方米之间,占全国面积的29.8%。此外,还有丰富地区和一般地区。
根据中电联课题调研报告和相关资料,大型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潜力可达到5亿千瓦,主要分布在光照资源丰富的西北地区,包括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宁夏等省区,年辐射总量在1600千瓦时/平方米以上。其中,新疆荒漠面积最大,但大多处于边远地区,远离负荷中心;内蒙古和河北靠近京津冀用电地区,市场潜力较大;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太阳能资源丰富,荒漠面积较大,可向中东部地区远距离输电。分布式光伏发电主要包括建筑光伏发电和其他分布式光伏发电,有4亿千瓦以上的开发潜力。根据2013年发布的《中国太阳能热发电产业政策研究报告》,中国科学院采用GIS分析估算我国光热发电的开发潜力约160亿千瓦(DNI≥5千瓦时/平方米·天、坡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