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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改委完成2015年350MW增补光伏备案指标的上报工作

来源:索比光伏网发布时间:2015-11-10 09:19:28

2015年11月6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光伏电站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山东各市发改部门在11月9日前上报增补建设规模指标的项目的名单。此次增补的原则为优先安排给相关手续齐全、主体工程和送出工程建设较快、2015年底能够实现并网发电的项目。

据了解,诸多项目经地方核准后,拿到的指标只能满足其核准量的一部分装机,其中一些企业选择不仅完成备案指标下的装机,还选择完成更多的装机规模,而这些超出原先备案的装机规模在此次新增备案指标分配中便占得先机。

此次新增建设指标规模将有助于山东完成年新增装机超GW的量级。随着济宁有望获批2016年领跑者示范基地,2016年山东将成为中国光伏发电的主要市场之一。

附原文:

鲁发改能源〔2015〕1162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为加快推进我省光伏事业发展,近日,我委组织专家对2015年光伏电站项目开展了现场核查。结合本次核查的相关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光伏电站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根据本次共同核查情况,进一步对2015年已下达建设规模内项目进行调整、整合,优先将规模指标安排给相关手续齐全、主体工程和送出工程建设较快、2015年底前能够实现并网发电的项目。项目调整情况要及时上报我委(附件1),调整后总容量不得超过原下达容量。

二、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6号)要求,今年新增我省的35万千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主要用于支持建设条件优越、已下达计划完成情况好及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结合本次现场核查情况,将新增建设规模一并分解下达(附件2)。各市要依据储备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在分解下达的新增建设规模内,抓紧筛选确定新增项目清单(附件3)。单个项目纳入增补建设规模容量原则上不得低于10兆瓦;对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已取得部分建设规模且建设进度明显优于其他项目的光伏电站,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规模指标。要严格按照增补规模安排项目,超出本市增补建设规模的视同无效。

三、各级电网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优先对列入2015年建设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出具项目接网意见。要及时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要进一步加强对光伏电站项目业主各相关手续办理的业务指导,上下协作,统筹做好光伏电站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等工作。

四、各市和有关方面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导检查,加快推进已有和新增建设规模内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确保早日建成和并网发电。项目实际实施推进情况,将作为安排我省2016年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重要依据。

请各市按照本通知要求,将有关正式文件及电子版于11月9日前上报我委,我委将据此确定全省2015年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项目名单并上报国家。

联系人:孙宁

联系电话:86191938 ;86191953

附件:

1.__市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项目调整表

2.各市2015年增补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表

3.__市2015年光伏电站增补建设规模项目汇总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6日

   鲁发改能源【2015】1162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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